更新時間:2022-04-01 21:19:07作者:佚名
(五)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并報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及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錄取工作于2020年5月18日-5月23日12:00完成一志愿錄取相關工作;2020年5月24日-5月26日12:00完成二志愿的錄取工作。5月27日將擬錄取考生進行公示;5月31日前通過“體育招生系統”完成備案;7月1日后招生院校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學費標準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廣西師范大學新增和調整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桂價費函〔2017〕324號)和《廣西師范大學關于2017級全日制應用性本科(含職教師資班)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備案的報告》(師政報〔2017〕162號)文件執行,根據學校《本科人才培養方案》要求最低畢業學分規定的總學分數分學年預先收取。畢業時,按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結算學分學費,采取多退少補的方式收繳。
十、監督機制
(一)我校將嚴格遵照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準、程序及結果經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申訴或舉報電話: -5818532,0773-3696677。
(二)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參加測試。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從嚴查處招生考試中的各種作弊行為。對違規考生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十一、畢業與學位
凡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廣西師范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全日制普通本科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