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3 18:04:38作者:佚名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濟南護理職業學院;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可進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條 根據山東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魯公通〔2017〕109 號)要求,錄取的省內新生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申請轉專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可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護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