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很多,配套不全,假藥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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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7-14 09:25:34作者:admin2
農村的醫療和城市的醫療差距太大了,大病一般就只有往大城市的醫院跑, 小病就只有在農村了,還有很多問題,并不是只有這些表面的現象,你懂的。
問題很多,配套不全,假藥還是有的
關鍵還是缺少好的醫生和醫療設備。
??新三板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仍面臨著諸多重大的問題。 (一)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問題 作為一個全國性場內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一直沒有充裕起來,大部分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甚至為零,很大一部分掛牌企業前10大股東的股份占比達到100%,只有個別掛牌企業的交易相對活躍。
??新三板市場最大的問題就是市場的流動性問題,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交易寡淡,使得市場的價格發現以及后續的股份轉讓、融資等功能沒能有效凸顯。 (二)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制度 考慮到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絕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業,股本較小、交易有限、市場流動性較差,新三板市場在交易制度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
??在運行一年多的基礎上,做市商制度為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維系、價格發現以及股份轉讓交易等提供了制度性支撐,為新三板市場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亦逐步顯現出來。 一是自有資金。做市商做市服務占用自有資金,做市服務的供給能力受到自有資金規模的影響。
??該機制要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和掛牌公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為了防范風險和保障收益,做市商要求的折扣率非常大,這對于企業是不利的。同時,該機制直接導致掛牌首日股份轉讓高溢價問題。 二是價差恰當性。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利益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資本利得;二是買進報價和賣出報價的差額。
??由于整個市場的流動性較差,做市商的做市成本較高,做市商恰當的選擇就是降低股份買進的成本并保持較大的價差水平。做市商制度在價差和收益的束縛下,整體就呈現出了流動性不足的格局,而且將會形成一個自我循環的流動性枯竭機制,亦使得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完善。
?? 三是微觀結構。第一,在新三板市場中,做市轉讓掛牌公司的占比仍然較低;第二,由于做市轉讓存在雙向交易,而且在大部分的時間內做市轉讓比協議轉讓的家數要低很多,做市轉讓的主導性在新三板股份轉讓中并未凸顯;第三,掛牌公司比較傾向于協議轉讓。協議轉讓規模較大,交易簡單,而且做市轉讓存在股份占用的問題;第四,做市報價規則對于做市商制度亦有技術性影響。
?? 最后是市場行情對做市商制度的影響巨大。如果新三板市場一路向好,那做市商最為理性的選擇是持有股份,獲得資本利得,這比做市服務所獲得的收入要更高。如新三板市場面臨調整或大幅下跌,那做市商的理性選擇就是消極報價或降低報價頻率。這也使得新三板做市機制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 (三)新三板分層制度 新三板分層制度的設計及實施最主要的目標是提高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通過市場分層機制的建設,相當于建立了一種遴選機制,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風險特征的公司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制度的差異化安排。政策的設計意圖是明晰且正確的。
??但是,新三板分層機制對于提高市場流動性、培育創新創業成長型企業、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及解決中小微 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是不是真能起到主導性作用,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從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機制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分層機制最為成熟的是納斯達克市場,但是,其分層機制的形成是市場自下而上引致的。
??納斯達克市場2006年創立全球精選市場層,其中很多企業已經在過去20多年的發展中成了優秀企業,需要采用差異化的安排來適應企業的變化。同時,分層機制的創立也是為了吸引大型創新企業到納斯達克上市,其目的是為了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競爭。 從流動性改善看,分層機制對于整個市場的流動性改善有待觀察。
??如果新三板市場的供求匹配存在巨大錯配、交易定價機制不合理、市場融資及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不凸顯,那么,處于創新層的掛牌公司慢慢地也會被市場的體制機制問題所影響,其流動性亦會慢慢被消蝕,而處于基礎層的掛牌公司甚至會慢慢滑入無人問津的底部,成為“僵尸”掛牌企業。
??分層制度實際上并不帶來市場流動性的增加,只是改變了市場流動性的結構。 從交易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之后是否能夠在創新層引入競價交易體系。如果還是延續做市商制度,那么需要加快解決做市商制度的諸多問題。如果要引入競價交易體系,那么就要求創新層掛牌企業有很大的投資需求,這個巨大的投資需求應該來自哪里?大部分機構投資者不會將資產配置在新三板創新層。
??創業板在風險暴露時刻的流動性就比較差,新三板創新層的流動性整體很難比創業板更好。大幅降低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對于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是有害的,不是合適的政策選擇。為了適應創新層的發展,交易機制的設計仍然是一個重大的難題。 (四)新三板轉板機制 《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提出,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以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
??2015年11月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應該“堅持新三板獨立市場地位”,“新三板掛牌不是上市的過渡安排,要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向創業板轉板試點,探索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對接機制”。 轉板的可能性是眾多新三板掛牌企業掛牌的重大動力,特別是在IPO暫停或者IPO排隊現象嚴重的情況下,新三板掛牌再轉板至創業板或中小板是很多掛牌企業的“迂回”戰略。
??在轉板的“誘惑”下,新三板成為中小微企業擁抱資本市場的熱土。 由于我國股票發行和上市是分離的,通過證監會審核公開發行之后,還需要獲得交易所的批準再進行上市交易。一般而言,絕大部分公司都是發行和上市同步推進,平時沒感覺到發行與上市的分離。
??如果掛牌企業是在新三板退市再到創業板發行及上市,那么這能算轉板嗎?這本質上是企業公開發行及上市的正常申報和審核。在市場的預期中,轉板機制是在新三板掛牌發行之后,在符合一定條件和通過交易所審核之后,能夠直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監管機構對轉板機制并沒有明確,僅是籠統地說明要進行股轉系統的掛牌企業向創業板轉板試點的研究。
?? 對于轉板模糊性的影響,監管部門和市場似乎并沒有足夠的認識。新三板中資產規模、業務收入和股本較大的企業,實際上有一部分都是基于轉板而去新三板掛牌,希望在新三板掛牌、進入創新層后能夠進入轉板綠色通道,走出一條公開發行上市的快車道。那么,有一個問題接踵而來,這么多企業是一起都試點進入創業板,還是繼續走IPO程序?如果能夠直接到創業板上市交易,那么創業板的IPO審核程序就形同虛設,新三板將成為創業板上市的中轉站。
??這對于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市場定位、經濟功能和層次區分將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如果持續,對于市場供求匹配、市場機制發揮和市場功能拓展等都是極其不利的。 (五)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 在反思新三板流動性問題中,投資者適當性也一直是個重要議題。
??即投資者及其資金的供給無法跟上新三板掛牌公司規模擴張的速度,造成了整個市場供給與需求的錯配,從而使得新三板的流動性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