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20 03:10:53作者:admin2
可以的。黨員發展條列規定:有工作單位且工作單位有黨支部的,向單位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有工作單位,但工作單位沒有黨支部,可向單位所在地基層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學生向學校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沒有工作的或者農民,向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基層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入黨;外出經務工人員,務工單位、地點固定且在兩年以上的,可以向務工單位黨組織或務工地相關黨組織(指非公企業黨組織或社區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否則,向戶口所在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黨組織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并報上級黨委備案。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一)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二)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三)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黨組織應當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歷史、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二)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四)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五)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后,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后,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征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