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04 00:20:31作者:admin2
教師履行的義務: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系、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中小學生教師職業道德的內容:1.愛國守法
2.愛崗敬業
3.關愛學生
4.教書育人
5.為人師表(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6.終身學習(教師發展的不竭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