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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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24 07:08:22作者:admin2
第三軍醫大學研究生畢業分配工作暫行規定
分配原則
分配畢業研究生,必須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堅持學用一致,專業對口,按需派遣,保證重點的原則,在保證院校和科研單位需要的同時,逐步向作戰部隊和邊遠艱苦地區部隊傾斜。
畢業研究生屬部隊在職干部考取的,原則上全部回入學前所在大軍區級單位內分配,其中屬本校在職干部考取的,回原工作單位。
畢業研究生屬軍隊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地方人員考取的,由培養單位根據學科建設和工作需要按規定比例選留,其余部分在全軍范圍內分配。其中,因當年報考非基礎專業或由于招生數量所限,而確定為保留碩士入學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保留學籍所在單位在職干部身份按(一)款辦理。
畢業研究生屬定向招生的,全部分配到定向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