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01 01:02:35作者:網絡
2014年初,河北省教育工作會上,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在工作會上表示“考慮到河北省是生源大省,推進改革既要積極更要穩妥,因此設想進行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時間節點是:今年上半年研究出臺實施方案,年底前出臺實施辦法,2015年秋季開學正式實施。”
國務院2014年9月4日發布《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河北省相關工作進度有所調整,最新的改革時間表待定。
2015年初,全省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備受關注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據透露,我省高考具體改革方案將會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經省政府同意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截止目前為止,河北省高考改革細則和實施時間都還沒有確定,可以關注河北省教育廳的最新消息,一旦實施方案確定,會以官方的形式發布,其他形式最好不要相信。
《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指明:2020年,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河北省最晚也不會晚于這個時間。
變化一、非應屆生可參加自主選拔測試
自主招生高校新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9所試點高校,試點高校達68所。從2008年起,允許非應屆生報名參加自主選拔錄取測試。
變化二、小語種單招新增6所高校
新增南開大學等6校參加小語種專業單獨招生試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小語種專業繼續試點在全國統考生源范圍內進行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變化三、保送生推薦名額由教育部定
2008年起,外國語中學不再按畢業生比例推薦保送生,由教育部按照各中學近年來推薦保送生工作情況、畢業生規模及高校反饋評價等因素確定推薦名額,高校在教育部公示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名單后,在公示名單范圍內組織保送生測試。
變化四、考生電子檔案庫將建立
為加強高考報名環節信息采集及確認環節的監督管理,2008年各省級招辦將建立完整的信息確認管理流程和辦法,并按規定的格式建立本省(區、市)考生電子檔案庫。考生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變化五、民辦高校招生宣傳禁用模糊簡稱
2008年起,只有經核準備案的高校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會公布,不能擅自更改。民辦高校、高職學院在招生宣傳中不能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性質、層次的簡稱。
變化六、特殊招生合格名單要上網公示
保送生推薦(或資格)名單、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均要在教育部網上“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高校上傳相關名單后,省級招辦要在“陽光高考”平臺上核準、補充本省有關考生報名信息。
變化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有兩項調整
今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將有兩項調整。其中,中央部門所屬院校非美術類的本科藝術類專業可不編制來源計劃,由學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在全國范圍內擇優錄取。另外,各省級招辦在省級統考結束后,要向高校提供包括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等內容的信息查詢服務,為高校錄取提供相關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