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8 21:14:20作者:admin2
2017年廣州房產限購令細則由廣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7日頒布。其主要內容包括廣州戶籍單身限購一套,非本市戶籍連續社保3年變5年;同時執行認房又認貸政策等等。具體內容如下。
廣州房產限購令細則與解讀
一、住房限購政策新舊對照
1、廣州戶籍居民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不變;增加廣州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購買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單身人士”是指年滿18周歲的單身或離異人士。
2、非廣州戶籍居民家庭:由“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調整為“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限購1套住房。
3、從化、增城區不納入限購范圍。
4、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按照《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執行。
二、調整購房最低首付比例
1、在廣州市無住房,同時無貸款記錄:最低首付30%;
2、在廣州市無住房,有貸款記錄: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3、在廣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時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貸款已經還清: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4、在廣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時貸款未還清:最低首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