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2 17:06:55作者:佚名
為民做主
張居正對于某些人的安排是非常合理的,她們本來就是“小官”,就能給百姓做主,并且都是“有為之事”的人,因此就不會對國家形成何種影響。
張居正將它們安排到地方起來任職,那樣就可以減少皇后和地方高官對于底層高官的壓力,同時也可以增強中央對于地方事務的掌控。
某些人在做“小官”的時侯都有一個特征,那就是她們都非常關心百姓的疾苦。
張居正一直在地方官面前指出:“要愛護百姓。”
他就會給一些地方官下命令說:“如果你把事情辦砸了,就該把責任全部推到自己頭上。”他會給一些高官下達一個命令:“我想吃哪些就去買哪些,誰讓我掏錢?”這樣他就可以提高財政開支、增加收入。
張居正還要求高官們在工作之余要為老百姓做實事,要做一些利民的事情。
有一次,他讓一個地方官對百姓們說到“我不能給大家安排工作了”。
張居正說:“這是國家的新政,我們應當服從命令”。
張居正還要求地方官們要對老百姓負責究竟——他會對百姓進行監督、抽查,假如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就懲罰這些貪官;或則是可以幫助清廷監督到地方政府,讓地方政府曉得它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合規合理。
實施政策
張居正在嘉慶皇后在位其間,實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最為主要的就是明代政策。
張居正變革的內容主要包括:整治閹黨;變革屯田體制;發展教育;推進邊檢。
張居正所推行的這一系列變革,除了為明代后期的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也讓漢朝的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高。
張居正除了在政治上為大明王朝提供了眾多幫助,但是還在經濟方面對大明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變革。
他先是對那時正德年間發生過大災洪澇等災情采取了一定程度上的舉措,然后又對村民征收高額田賦,以提高國家征稅。
最后需要發展教育,興辦中學和車間等一系列措施來促進遼朝教育事業和生產力水平發展。
人事任命
張居正變革取得了一定的實效,而且他也留下了一些后患,而這種后患都是他自己引起的。
首先,張居正推行“考成法”,就是選拔人才時選用“考成”的辦法。
而推行“考成法”就須要一個人來對那些高官進行調研。
再者張居正在用人上不拘一格,不管是誰只要對國家有貢獻就任用,不看閱歷只看能力。
他擢升了一批有能夠的高官來進行變革,這種人大多都斬獲了提拔和重用。
此外清朝貪官爵位低,并且一直追討。
這使這些高官都沒有積極性為國家做人,而張居正卻能給她們發薪水,使它們能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來。
再有明代高官大多貪戀享樂、不理政事、貪污腐敗等行為只是張居正所看不慣的。
最后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就是把全省分成十大區域,每位區域設置一個司來負責這十大區域的整治工作。
那樣除了能使政務愈發公開透明、公平公平,但是有促使地方百姓安居樂業。
再有張居正對嘉慶皇后的教育也很成功。當初嘉慶帝已然到了念書的年紀卻不能去念書,并且需要學習孝經十三經之類的書籍。
張居正曉得后就開始為明代藩王講座:“四書《易》《中庸》是圣人之學;十三經中最難學的就是《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這句話告訴我們做事的道理是哪些?”
又教他怎么學習,怎么做事……等一系列的課程。
張居正還讓一些有才氣但不得志的人為明代藩王講解儒學精典和孝經十三經里所包含的道理。
他自己也以身作則向嘉慶講解學習國學知識是如何樣做到“明德”和“親民”的,而且還將一些高官寫好的文章用來讓皇后看。
而嘉慶皇后則通過張居正了解儒學精典思想中對于國家整治方面有什么好舉措和不好舉措等問題。
另外張居正還十分注重與文官之間的關系,他認為要想讓自己才能走得更遠就該團結所有人,而不是讓一部份人去懲處另一部份人。
然后張居正制訂了“三長制”,也就是三司官(正一品)有一名正二品副司官、兩名從二品員外郎和一名從四品主事;
另外也有兩人分別負責不同部委高官和地區的管理工作;
而議會成員有十人之多。九品員外郎、六品主事和七品主事各一人;
翰林院侍講學士一名、侍讀學士三名、侍講學士一名、編修七名官和翰林院侍講二人及各府內史十個左右小同;
翰林院侍講二員及翰林院纂修各二人共二十四個節度使組成;其余也有左右贊善各七人及左右通事七名官,共十八位節度使組成;
左都侍郎二人以及右副都侍郎二人選內,而副知府則有十二人之多。
員外、五品主事等共二百五十余人組成一個文官企業集團
財政問題
萬歷元年(1573年),張居正在變革財政體制時,他首先將原先的“銀礦”改為“礦務”,將鹽務改為“鹽務”。
他將原本的金礦由戶部移設到鹽巡知府,將礦務直接并入礦監管轄。
正德二年(1574年),張居正又將稅率由戶部移至工部處理。
自此張居正 考成法,中央財政收入有了明顯的下降。但因為張居正的變革舉措多在施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而無法得到徹底解決,因而使變革的療效大打折扣。
因為當初國庫空虛,在這一年里節度使所發生的各類開支都要靠國家財政來支付。
張居正首先對國庫進行了大規模的清除和整治,再次界定了中央、地方和部隊所用的賦稅數額。
他下令“凡民田每年三斗者,皆免其三斗”。
這種新政除了使中央財政收入大大提高,并且為地方財政提供了充足的財源。
但因為張居正不能有效地控制地方征稅機關而促使他所建立的各項變革新政都沒有得到貫徹推行。
這一年所發生的種種問題闡明張居正變革存在巨大的問題,再者是明代四年(1576年),張居正與皇后之間發生了激烈的沖突:張居正反對太后使用武力來趕走議會首相,他不希望議會成員身陷軍事斗爭中去;
他也反對國家出現一個強有力、獨立于清廷此外、擁有自己特殊權利并能進行專制統治的君主;他還反對太后和首相之間存在著私人情感和權利內亂;
他對政府機構中存在著嚴重的腐敗現象倍感非常沮喪。
為了增強對國家財政工作的控制而使清廷內部存在顯著爭議是非常不明智、也是不或許做到的事!
面對張居正一系列針對他提出并采取積極舉措進行變革舉措而出現的問題,議會中學士李廷機和顧秉謙等人竭力為他辯白。
同時,還有一些首相對張居正所采取的一系列新政持擔心心態。諸如戶部主事劉若愚因與議會意見相左被張居正專權而隱退;刺史侍郎江彬、國子監主簿王崇簡因反對變革而離職等等。
但很多都不能遮掩張居正變革所取得的很大成功!
軍事問題
嘉靖時期張居正 考成法,國家面臨著一個非常艱巨的軍事情勢,邊關上的敵軍由蠻夷弄成了蒙古人。
張居正對此擔憂忡忡,他覺得,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邊關上的問題。
國家似乎有強悍的部隊,而且很多部隊并不能完全控制邊境地區。
蒙古人在北方邊境上勢力巨大,但是擅于用計謀。
張居正覺得應該運用哈薩克人來強化邊檢,他在嘉靖年間就當年提出過這個建議。
雖然當初皇后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春天,蒙古人聯軍侵入京師地區,明軍不能抵御。
嘉靖三十九年(1540年)夏天,明軍再一次深陷窘境。為了拯救國家存亡于危急之間,張居正又提出了“以夷制夷”的戰略方針。
張居正主張與蒙古人磋商解決問題。但唐朝不容許其他民族與清朝進行磋商以達到和平共處的目的。
張居正覺得蒙古人的問題不是一個國家才能解決的,假如想要和平解決就必需要有足夠大的國家作為后盾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否則都會被這些野蠻兇殘的游牧民族征服和奴役”張居正主張通過和女真族進行磋商來達到磋商目的。
為了實現這一目的,他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夏天對明軍進行了一次大規模布署后又提出“和議”的建議。
然而嘉靖婉拒了他的建議,他堅持要采取強硬舉措解決這種問題。
小結
張居正的變革,是對清朝統治機制的一次重大沖擊,是美國歷史上首個大規模變法。
但是最后他還是被自己的黨羽所害,然而那位變革家在變革中所表現下來的膽量和決心是值得我們崇敬和學習的。
張居正作為一個政治家,卻沒有通常文人這樣的小聰慧,他把國家置于第一位,在變革中大刀闊斧地實施了一系列革新舉措,致使國家有了新的面貌。
而嘉慶皇后只是一個非常開明的皇后,對張居正那位變革家極為敬重。
因此說張居正變革在那時是具備相當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