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03 16:03:01作者:佚名
為了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保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具、精準施策、嚴格管理,按照《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重慶市教育執(zhí)委會關于做好我市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的通告》(渝教招發(fā)〔2023〕4號)和《重慶公商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投檔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投檔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推行校、院二級管理,學院設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大學設立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和專業(yè)復試投檔小組。
(一)上海公商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布署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監(jiān)督及紀檢工作。
(二)研究生院負責整體統(tǒng)籌,學校負責推行復試的命題、印制、考試、保密、評卷、面試等工作,保證復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并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其保密要求與初試相似。
(三)大學設立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院長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學校分管領導兼任,學校所有黨政領導均同時為小組成員。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復試詳細工作的組織及推行。
(四)學校分別設立MPA專業(yè)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復試投檔小組,每位小組起碼由5人組成。主任由學術功力較高、品德高尚、具有博士職稱的研究生導師兼任,成員由具備指導研究生工作經驗的副校長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學位的班主任擔綱。每組設秘書1名,推行主任負責制,小組要對口試結果負責。專業(yè)復試投檔小組成員選聘形成后,學校負責對其進行輪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復查。凡有親屬報名本校MPA專業(yè)或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的班主任和黨員,不得參與該專業(yè)的復試工作。
(五)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2023年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全程錄音錄象并做好相關記錄。復試由學校負責,復試結束后錄音錄象資料由學校封存(封存起碼一年備查),紙質《復試記錄表》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簽章后交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復試投檔的工作安排
凡出席學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應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qū)),同時符合廣州公商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踏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其中,公共管理:單科(滿分=100分)成績≥44分,單科(滿分>100分)成績≥88分,總分≥175分;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單科(滿分=100分)成績≥38分,單科(滿分>100分)成績≥57分,總分≥317分。
(一)關于招生指標分配
學校招生指標由學院統(tǒng)籌分配。學院根據各學科點、各培養(yǎng)單位導師數目、導師科研狀況、報考數量、上線數量、就業(yè)狀況等誘因,綜合推算招生指標。
我校招收“退役學院生士兵專項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學院生士兵招生。學校依照小學方法執(zhí)行。該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截留。
(二)關于復試資格初審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資格初審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初審由學校負責。請出席復試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并在入學報到時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查驗。資格初審材料的詳細遞交時間、地點及遞交方法由學校另行通告。
1.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或初試成績單;
2.身分證(軍官證);
3.往屆生結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師生證;
4.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1)-(3)復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文憑證明(往屆生);
(1)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文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學信網上不能查詢復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文憑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往屆生須遞交加蓋有結業(yè)學院檔案館或檔案所在單位私章的成績單打印件重慶工商大學錄取查詢,如未能提供請作書面說明);
6.專科結業(yè)論文或定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小學研究生院官網“研究生招生管理”—“資源下載”欄可下載,如未能提供,請做出書面說明,并在擬投檔后,按要求填寫寄送至學校;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新政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結業(yè)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委同意其結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新政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委同意其結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9.以“退役學院生士兵專項博士研究生”身份出席復試的還應遞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專業(yè)資格初審詳細方式、時間等以學校相關工作人員通告為準。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遞交由權威部委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文憑證明(往屆生)材料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付復試費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所以不能出席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我校將嚴苛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分和資格初審,凡弄虛造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查證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到取消文憑學位,責任由考生自傲。
(三)關于復試形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選用現場復試模式進行。
(四)關于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取我院考生復試,計劃于4月1日和2日一天進行;調劑考生于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開放后進行。詳細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告。(公共管理學校官網:)
(五)關于復試比列及復試名單確定方法
1.復試比列:復試采取差額方式,學校總體按1:1.5的比列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2.復試名單確定方法
(1)學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對象是出席該年全省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者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guī)定的2023年出席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qū)),同時符合廣州公商中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踏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名單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
(2)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如遇初試成績總分相似,MPA專業(yè)按管理類統(tǒng)考綜合能力得分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依次按英文、城市規(guī)劃原理得分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出席復試名單。
(3)出席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等信息將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在大學網站公示。
(六)關于復試內容及形式
1.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養(yǎng)等。MPA專業(yè)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yè)檢測、綜合口試和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檢測、綜合口試和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結業(yè)文憑后滿2年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坦承文憑的大專畢業(yè)生)須嚴苛復試。報名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出席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口試2門課目。口試課目每門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口試課目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投檔。考取公共管理博士(MPA)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口試。
2.復試形式
(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yè)檢測、綜合筆試和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均選用現場檢測方法進行。各部份詳細操作方法及分數所占權重如下:
MPA專業(yè):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單獨面試,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單獨面試,專業(yè)檢測和綜合口試選用現場面試的形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yè)檢測、綜合筆試和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400分;各部份權重分別占復試總成績的15%、30%、50%和5%。
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專業(yè)檢測選用單獨面試的形式進行,綜合筆試、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選用現場面試的形式進行;專業(yè)檢測、綜合筆試和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300分;各部份權重分別占復試總成績的30%、50%和20%。
(2)復試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huán)節(jié)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似。
(3)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象,加強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早組織模擬演習,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根據《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guī)定》,招生單位覺得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度復試。
3.思想政治素養(yǎng)與品德考評
對復試生的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品德考評由學校負責。
4.復查
擬投檔后學院將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測,復查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復查詳細時間、地點和方法等另行通告。復檢不合格考生按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七)關于初試、復試成績的估算方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推行百分制,按初試總成績占60%、復試總成績占40%的權重估算。MPA專業(yè)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入學考試總成績的估算公式分別如下:
MPA專業(yè):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3)×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15%+專業(yè)檢測×30%+綜合口試×50%+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5%。
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專業(yè)檢測×30%+綜合口試×50%+外粵語聽力及口語考試×20%。
(八)關于復試的結果
復試結果由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后,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投檔方法
(一)投檔標準
1.本科生投檔工作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考量,擇優(yōu)投檔,保證品質,寧缺毋濫”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部曾經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分數線,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專業(yè)為單位,依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列加總)的次序,從高到低依次投檔。
2.入學考試總成績相似考生排序,MPA專業(yè)按初試成績總分、管理類統(tǒng)考綜合能力得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專業(yè)按初試成績總分、英語、城市規(guī)劃原理得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3.如擬投檔師生中有手動舍棄的,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次序依次入闈擬投檔。
4.在指標范圍內,第一志愿考取本大學的考生,經復試合格后給予投檔,余下名額接收調劑生。
5.對符合投檔要求者,報上級經理部委審批。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投檔。
(二)如有下述情形的,學院不予投檔
1.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品德考評不合格者不予投檔。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包括單科成績高于60分或復試總成績高于60分)不予投檔。
3.同等學力考生口試課目單科成績不合格者(單科成績高于60分)不予投檔。
4.復試其間發(fā)覺考生不符合規(guī)定報名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投檔。
5.入學復查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6.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根據《普通高等中學師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強化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或發(fā)覺在復試過程中有徇私假賬行為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部委調查處理。
(三)擬投檔名單的確定
1.擬投檔名單由公共管理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嚴苛根據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方案確定重慶工商大學錄取查詢,報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初審,并在學校網站、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給予公示。
2.擬投檔名單經上級經理部委初審蓋章后,由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領取投檔通告書。
若上級經理部委或考生對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異議,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抗訴,并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書面報告。
四、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和抗訴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學院研究生的復試投檔工作接受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委的全面監(jiān)督。對復試投檔過程中的問題進行抗訴,方法如下:
(一)施行責任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正、公正和復試結果負領導責任,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校區(qū)復試投檔的結果負直接責任。
(二)施行監(jiān)督機制和巡查機制
中學的紀檢監(jiān)察部委對復試投檔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抽調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查,對有些考場還可抽調監(jiān)察員進行現場監(jiān)察。
(三)推行信息發(fā)布機制
中學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均會及時在中學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
(四)推行抗訴機制
保證復試投檔其間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暢通,并受理投訴和申述。對投訴和申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勒令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