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9 17:05:44作者:佚名
淮北工學院2024年專升本招生簡章
各專業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職業(學院)本科教育培養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號)、《關于做好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等學校工作的通知》按照《學生報考入伍通知》(皖征[2020]7號)和皖招[2023]號精神,綜合德、智、體、藝、勞考核,擇優錄取; 公平競爭,公平選拔。
第一批志愿者和轉入的志愿者將先進入A部,然后再進入B部。已被任何機構A部錄取的考生不再有資格進入我校B部。
4.2 入場規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發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招生細則,根據考生意愿進行招生。
4.2.1申請三等功獎勵政策的退役軍人考生:經我校資格審查合格并宣布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寫的志愿計劃類型免試錄取。
4.2.2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查,并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 面試通過后,應聘者將根據自己選擇的喜好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將選擇并錄取候選人的人數。 名額不超過專業計劃總額的10%。 若多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2024年淮北理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且在錄取考生中排名墊底,考生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高職(專科)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按錄取分數線錄取。最好的。 面試未通過者,可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公共及專業課程考試。
4.2.3 自愿A部分(專門計劃)
①申請A節文化課免修退役軍人專項項目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職業技能綜合考試。 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專項招生計劃名次擇優錄取,如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相同,則按學業成績錄取。考生在高職(專科)期間提供的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② 申請A節非豁免退役軍人特別計劃和A節建檔立卡特別計劃的考生:在公共課程中,必須達到公共課程專項考試的及格線省考試局規定,兩個專業科目的總成績不得低。 在70分(不允許漏科)的基礎上,按照考試科目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相應專項招生計劃的名次錄取考生。 科目和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相應專項招生計劃名額擇優錄取。 單科順序為:專業課1、專業課2、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 如果所有成績相同2024年淮北理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考生將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進入高職(專科)學校。
4.2.4 自愿B部分(非專項計劃)
在公共課程達到省考試院規定的公共課程考試及格分數線且兩門專業科目總成績不低于70分(不允許漏科)的基礎上,考生按照考試科目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按分排序,根據非專科招生計劃數量擇優。 若考生考試科目總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按照非專科招生計劃名額擇優錄取。 單科順序為:專業課1、專業課2、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 如果所有成績相同,考生將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進入高職(專科)學校。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所選專業招生人數不平衡,我校將調整方案,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喜好。 調整順序為:A段專業內計劃調整、A段跨專業計劃調整、B段跨專業計劃調整、AB段間計劃調整、校外生源調整。
4.3.1 A標段規劃調整
(一)A節專業內計劃調整
若A款同專業內各專項計劃在線合格生源不足,則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其他有足夠合格生源的同專業專項計劃。 方案提取和分配原則如下: 根據每個專項計劃中剩余合格學生人數確定分配比例,將剩余項目按照該比例分配給每個專項計劃中合格學生,其中最好的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各類別考生按本章程規定執行
4.2 招生按照招生規則進行。
(二)A節跨專業計劃調整
A區同專業各專項計劃調整后,若仍有未完成計劃,則A區其他招生專業且符合條件的學生將轉入入學。 計劃提取和分配原則如下: 根據各專業剩余合格學生 根據學生人數確定分配比例,剩余計劃按比例分配給有合格學生的專業。 同一專業內各專科名額分配及錄取辦法按照A級專業內計劃調整辦法執行。
4.3.2 B節跨專業計劃調整
若B段各專業在線合格生源不足,則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其他有足夠合格生源的B段專業。 計劃提取及分配原則如下:根據各專業剩余合格學生人數確定分配比例,剩余計劃按比例分配給具有合格學生的專業,擇優錄取總分從高到低。 如果總成績相同,不同類別的考生將按照本章程4.2的錄取細則錄取。
4.3.3 AB 分部間計劃調整
A、B段分別進行跨專業計劃調整后,若A、B段生源及剩余計劃不平衡,則進行AB段計劃調整。 調整的順序是先在同專業的AB段之間進行調整。 如果還是不平衡,那就調整跨專業的AB段。 計劃提取和分配原則為:根據各類別剩余合格學生人數確定計劃分配比例,剩余計劃按比例分配。 他們將被分配到仍有合格學生的類別,并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若總成績相同,各類別考生按本章程4.2條錄取細則錄取。 文科兼理科招生的專業,在專業范圍內優先按照上述規定調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