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5 20:05:50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標準、公平公正的原則。
2、工作組織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議相關政策,指導學校復試招生工作。 研究生處負責組織督導,宣傳部負責對外招生宣傳,保衛處負責復試期間入校考生的管理,國資辦負責疫情防控等物資保障,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遠程網絡復試的技術保障。 結合保衛工作,校醫院負責疫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以院長、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負責組織開展學院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 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生資格審查組,負責聯系考生、審核考生復試資格; 還設有多個復試面試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 成立復試督導組,以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學院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2023年哈理工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負責復試過程的監督檢查; 設立成績審核小組,負責審核學院全部復試成績和總成績。
3、復試分數線
1、學歷
學科類別(專業)名稱
總得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理念[01]
323
45
68
經濟學[02]
第346章
48
72
法律[03]
350
45
68
文獻[05]
第363章
54
81
新儒學[07]
第279章
38
57
工程[08](不包括力學[0801]、熱能工程[080702])
273
38
57
力學[0801]、熱能工程[080702]
260
35
53
管理[12]
340
47
71
2、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名稱
總得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法律(非法理學) [035101],法律(法理學) [035102]
第326章
45
68
[0551] 翻譯
第363章
54
81
軟件工程[085405]、集成電路工程[085403]、儀器儀表工程[085407]、光電信息工程[085408]、機械[0855]、動力工程[085502]、材料與化學工程[0856]、資源與環境[0857 ]、土木水利[0859]、電氣工程[085801](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理論與新技術方向)
273
38
57
計算機技術[085404]
第287章
38
57
控制工程[085406]
307
38
57
通信工程[085402]
301
38
57
電氣工程[085801]電機電器方向
第291章
38
57
電氣工程[085801]高電壓與絕緣方向
290
38
57
電氣工程[085801]電力電子與電力傳輸方向
第291章
38
57
會計[1253]
212
51
102
工程管理[1256](工業工程與管理)
208
44
88
工程管理[1256](物流工程與管理)
208
44
88
工商管理[1251](兼讀制)
167
41
82
工程管理[1256](兼讀制)
178
44
88
3.“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專業學位類)》,初試各科目單科成績應為A類成績要求5分以內(含5分),初試總成績與A類成績要求10分以內(含10分)以內,且單科成績與總分之和初審不能同時低于國家線。
4、我校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選拔高校畢業生進村務工”等專項計劃的考生,且期滿后執行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通過評估。
5、各專業應實行有差別的復試。 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異率。 差異率一般不小于120%。 對于生源不足的專業,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差額重考比例。
4、調整
(一)調整的基本條件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轉入地區第一志愿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 應該屬于同一主題類別。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轉學條件。
6、符合學院規定的其他轉學條件。
7、申請“高校退役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并符合我校“高校退役軍人”專項復試成績要求。
(二)待錄取程序調整
1、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2023年哈理工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考生可按照學校公布的調劑時間表在系統中填寫轉學申請。 每次開放調整系統時長不得少于12小時,候選人自愿鎖定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2、學校根據轉學基本條件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它不使用非學術標準,例如候選人提交轉學申請的順序作為選擇的基礎。
3、學校將向通過調劑系統進入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確認。 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調整、復試資格。 同意按照報考院校的要求調派考生參加復試。
4.考生一旦接受錄取通知書,其錄取資格將不被取消。
5、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復審。 考生需準備的資格審查材料:
(一)候選人簽署的《候選人承諾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證; 學生證或教育部在線學生身份驗證報告; 自修考生須提供《課程資格證書》; 在線教育考生應提供在線教育大學出具的在學證明。
(3)往屆畢業生:身份證; 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具有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本人持身份證照片(轉學復試考生提供)。
(五)申請退役軍人計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批準入伍函和退出現役證明。
(六)初試準考證(復試考生提供)。
(七)申請專業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復審方式及內容
(一)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現場面試方式,轉學人員采用線上遠程面試方式進行面試。
(2)網絡遠程復測采用“雙攝像頭”,主副攝像頭均使用“釘釘”平臺。 備份“騰訊會議”平臺正常情況下不啟用,僅在釘釘平臺異常時應急使用。
(三)復試采取面試形式。 復試內容及要求為:
復試分為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考核三個部分。 復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則視為不及格。
1、專業素質考核,考察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潛力。 滿分為50分。
2.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知識、基礎理論、邏輯思維、推理判斷能力、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活動、心理健康等,考核內容包括:滿分35分。
3、外語水平考核,考察聽說能力以及運用外語知識和技能進行口語交流的能力。 滿分為15分。
4、每位學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報考會計學、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復試時須采取閉卷筆試(考生調整為采取網上遠程方式)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復試總成績=面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課筆試成績×10%。
(五)具有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額外選修2門與復試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 追加考試科目不得與初始考試科目相同。 附加考試為筆試(通過網絡遠程轉考考生),由招生學院統一組織實施。 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及格。 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申請法學碩士(非法律)、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碩士時,不再參加額外考試。
(六)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七、總分計算
碩士研究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計算公式為:
(一)初試滿分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二)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總成績×30%
8. 入場
(一)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總數,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批錄取考生。 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 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統考各科目成績之和排序。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錄取通知書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復試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在錄取前應與所在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考生申請碩士學位課程及原單位出現的任何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考生屆時即可畢業。 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其入學資格無效。
(五)考生被錄取后,體檢由學校另行安排。
九、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學校計劃于3月25日至26日完成網上合格考生復試。 具體復試時間安排以招生學校下發的復試通知為準。
十、信息披露
(一)各學院應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分數、復試方式、復試結果等信息。
(二)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統一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學校各專業轉學名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平臺公布。
十一、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審查
(一)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全過程進行檢查,學院復試督導組對學院研究生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通過現場或視頻檢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審過程監管,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如有違紀違規事件,將移交學校紀委處理。
舉報熱線:-86390155
電子郵件:
(二)招生學院負責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考生進行解釋,并受理考生的申訴。
12. 其他
本規定由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