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0 07:06:21作者:佚名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堅持公平正義。 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材。 科學實施綜合考試,注重試題的“對等性、開放性、綜合性”。
3、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碩士學位復試和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復試專家庫建立和培訓、復試評估組織和監督、復試錄取、 ETC。
2.各學位項目設立面試考核小組。 每個評估小組至少有5名專家(其中組長1名),并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 導師人數不足時,可由副教授以上聘任。 每個組至少配備一名秘書,負責復試過程中的各項具體工作。
3、評審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秘書處將現場記錄復審過程。 學校紀委工作人員對復試錄取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復試結束后,評分記錄等材料送科研招生辦公室集中保管。
3.第一階段復審
(一)報名時間
3月26日 9:30-15:00
(二)報名地點
仙林校區學生活動中心
(三)考生報名、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和初試準考證;
(2)往屆學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3)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注冊齊全的本科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4)持有境外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五)符合《大學生西部志愿服務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出國漢語教師志愿者》、《擇校院校》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完義務兵役的普通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
(六)“大學生退役軍人計劃”候選人提交《公民入伍同意書》和《退役證明》;
(七)《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調查問卷》;
(八)《誠信復查承諾書》。
注:以上材料請準備原件及復印件。
(四)復試(總分500分)
第一階段復試包括英語聽力測試、專業面試考核等形式。 考生參加復試各環節均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一)英語聽力考試時間為3月26日晚18:00,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50分。 所有候選人都必須參加。 請考生攜帶2B鉛筆、橡皮、簽字筆等必要的考試工具。 無需準備耳機;
(2)所有應聘者均需參加專業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滿分為450分,重點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知識、外語口語表達、實踐技能、綜合素質和創新潛力等。具體項目內容和分數由各考生自行確定。評估小組。 詳情請參閱后續通知。 評分為專家組全體成員打分的算術平均分。
(三)復試具體安排參見《復試安排表》(復試現場發放)。
4. 第一階段入學
1、各考核組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500分)”的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不予錄?。?/p>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專業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總成績的60%;
(三)復試總分未達到300分的;
(四)體檢不合格的。
2、放棄第一階段復試的考生和第一階段復試被淘汰的考生不能參加專業調整,但這不影響其參加我校其他專業調整。
3.考生的復試和預錄取結果由各單位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匯總至研究生院。 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將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4、所有“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考生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500分)”的總成績依次錄??; 所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按“初試成績(滿分500分)”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排名(滿分500分)+順序錄取復試成績(滿分500分)。
5、擬錄取名單公布后,擬錄取定向就業的考生應與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招生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三份),并郵寄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在指定日期之前。 取消擬錄取資格。 申請碩士學位課程時,考生與所在單位之間發生的任何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招生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專業研究方向調整
第一階段第一志愿復試錄取后,部分專業和部分方向出現空缺,對已通過國家一級但未錄取的考生,將受理專業研究方向調整申請。 報名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1日。報考同一方向的考生,初試成績按1:1.5的比例由高到低調整后,再進入該方向進行復試。 重大調整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2-3日2023年天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具體情況請參見研究生院官網后續通知。
6、調整工作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所有轉學信息均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與調整服務系統”上公布。 無校內轉學計劃且未在轉學服務系統中申報選擇我校的考生2023年天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我校將不予錄取。 接受調整。
2、具體調整工作安排以研究生院官網公告為準。
7. 體檢
1.考生擬錄取后應到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在擬錄取公告結束前將體檢報告發送至研究生院;
2、其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的要求殘疾人聯合會,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條例》《關于殘疾人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法》(教辦〔2010〕2號)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執行。
八、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等方面進行審核。 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九、工作監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基本成績、復試工作計劃、招生計劃、復試名單、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學校紀委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情況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熱線為:
電子郵件:。
10. 補充說明
1.我院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發出書面復試通知。
2、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我院網站發布的動態信息。 在此期間,不得改變個人通訊方式。 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凡在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復試期間的所有食宿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時期。 請考生在報名復試前進行網上繳費(“南方中醫藥金融辦”公眾號-業務辦理-公共服務-自助繳費)。
4、為全面了解考生健康狀況,考生在報名復試前需登錄并填寫健康檔案信息。 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仔細閱讀登錄頁面底部的候選人說明。 如果您有任何技術問題,請通過界面上的“技術支持”獲得幫助! 技術支持工作時間:9:0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