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3 15:10:47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實施陽光教育的精神,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認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根據學校實際情況。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濮陽醫學院普通專科學校的招生。
第二條 濮陽醫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濮陽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濮陽醫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4597 招生代碼:6243
第六條 學校地點:河南省濮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北文彥街與商陽路交叉口東160米
第七條 學制性質:公辦三年制
第八條 辦學層次:職業院校
第九條 學校招生咨詢熱線:-6915616、6932189
學校網站:
第十條 學校概況:濮陽醫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注冊的全日制公辦醫學院校。 學校坐落于享有“中國龍都”、“中國帝都”美譽的濮陽市。 占地685畝,校舍建筑面積17.8萬多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價值超過6500萬元,藏書、中外期刊74萬余冊。現有門類350余個,教職工510人(不含附屬醫院),專任教師465人,中高級職稱293人。 所有教室均配備多媒體教學系統。
學校秉承“崇德、弘醫、精學、篤行”的校訓,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2023年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學生就業率較高。 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河南省護理專業示范點”、“河南省衛生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文明單位標兵”、“河南省最美建筑”等榮譽稱號, “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等。
第三章 職業培訓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于取消體檢中乙型肝炎檢測的有關問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執行。 色盲、色弱、視力、聽力不合格者不能報考我校醫學專業。
第十一條 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俗稱色盲),或者不能準確識別紅色、黃、綠、藍、紫有圖形的不能申請。
第十二條 一耳聽力低于5米、另一耳完全失聰、有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得報名。
第四章 招生計劃
嚴格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認可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加分政策,減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招生計劃是根據往年錄取結果,結合學校師資調整、考生詢問數量等情況編制的。 調整工作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接受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 管理。
第五章 入場規則
招生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遵循教育部“學校負責、招生監管”的規定。 我校招收新生按照遠程網上招生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文件傳輸、文件審核、復核、預錄、退學等工作。 檔案等方面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三條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德、智、體全面均衡發展為標準選拔新生。
第十四條 我校遵循分數優先、自愿原則,考生總成績達到省控制分數線。 錄取時,對向我校提交申請的考生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排序。 申請將按順序錄取,首選候選人將首先錄取。 如果第一志愿學生不足,則接受非第一志愿候選人。
第十五條 我校執行國家和學生所在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報考專業未被錄取的,服從專業調整的,轉入空缺專業; 不服從調整的,予以開除。 文件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查。 復試不合格者2023年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學校將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根據《關于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結構調整的通知》(豫發改辦[2004]23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關于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要求,2020年各專業收費標準為48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900-1100/年。
第七章 獎學金及資助辦法
第十九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勤工儉學為主體,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勤奮為主體”的資助體系。三合一的聯系來幫助學生。” 其中包括國家學生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措施。
第8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應當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 被錄取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可延期報到; 未經學校同意,未按時報到的考生將被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他們將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考生信息將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并在招生數據庫中注銷。
第二十一條 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學業并考試合格,發給濮陽醫學院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或者上級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或者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濮陽醫學院。
濮陽醫學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