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22:57:48作者:佚名
2、學費繳納方式:被錄取的考生應于7月3-4日到我院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繳納學費。學費標準:本科各專業4250元/學年,住宿費1000元/學年江西警察學院教務,教材費350元(第三學年)。3、被預錄取的考生應于7月3-4日持繳費收據到學院教務處辦理正式入學手續。考生可從我院校園網“校園公告欄”下載打印《專升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英語作文,如無異議,在《協議書》上簽字并準確填寫通信地址、身份證號碼、專升本文憑號碼,將《協議書》一式兩份及專升本文憑復印件交至教務處教務處。 【詳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興灣大道1666號江西警察學院第二辦公樓315室,郵編:330100,電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4、我院將根據簽訂《協議》的預錄取考生提供的地址郵寄《江西警察學院專升本錄取通知書》。5、被錄取的考生須于2013年8月26日持《江西警察學院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到我院報到,按規定辦理錄取、報到手續。 附件1:江西警察學院2013年“專升本”考試預錄取名單 附件2:2013年江西警察學院“專升本”協議 江西警察學院教務處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江西警察學院2013年“專升本”考試預錄取名單 序號 準考證號 專業 姓名 性別 1265210608 法律 劉文斌 男 2265210513 法律 周穎丹 女 3265210501 法律 郝生建 男 4265210517 法律 張穎 女 5265210529 法律 蔣華軍 男 6265210518 法律 杜文文 女 7265210527 法律 劉林英 女 8265210521 法律 趙萌男 9265210504 法學 陳小春 男 法學 黃旭凱 男 法學 安子琪 女 法學 羅雄天 女 法學 桂珊 女 法學 張琳 女 法學 鄧建文 男 調查 饒麗菲 女 調查 溫林明 男 調查 李勝 男 調查 王嵐 女 20265210210 調查 王健 男 21265210213 調查 鄧佳 女 22265210301 調查 葛菁 男 23265210230 調查 康璐 女 24265210207 調查 呂俊毅 男 25265210219 調查 平嘉美 26265210225 調查 熊思偉 男 27265210211 調查 羅啟婷 女 28265210217 刑事調查 彭明 男 29265210224 刑事調查 匡耀 女 30265210101經濟犯罪調查 閆婉英 女 31265210111 經濟犯罪調查 廖燕 女 32265210109 經濟犯罪調查 姚嘉文 女 33265210108 經濟犯罪調查 余海偉 女 34265210103 經濟犯罪調查 陳媛 女 35265210124 經濟犯罪調查 溫敏 女 36265210 106 經濟犯罪調查 陳煒 女 37265210107 經濟犯罪調查 何可 男 38265210112 經濟犯罪調查 楊柳青 女 39265210121 經濟犯罪調查 許銀秋 女 40265210115 經濟犯罪調查 胡雨蓉 女 41265210116 經濟犯罪調查 劉肅 女 42265210125 經濟犯罪調查 曾健 男 43265210113 經濟犯罪調查 張宇林女 44265210322 公安 梁偉超 女 45265210413 公安 倪嘉玉 女 46265210320 公安 胡瑤 女 47265210313 公安 閆燕 女 48265210324 公安 康小兵 男 49265210401 公安 楊夢柔 女 50265210312 公安 馮媛 女 51265210315 公安 程蕾 女 52265210321 公安 吳燕 男 53265210316 公安 彭浩軒 男 54265210415 公安 程輝 女 55265210407 公安 曾德鼎 男 56265210311 公安 曾宇 女 57265210412公安 溫瑞歡 男 58265210122 公安 田博遠 男 59265220421 刑事科學技術 黃丹 女 60265220613 信息安全 吳旭陽 男 附件2:協議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贛教高字[2005]49號”文件精神,為保證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升入本科學習(以下簡稱“專升本”)的公平、公正、公開江西警察學院教務,明確江西警察學院與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的權利與義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江西警察學院執行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的當年“專升本”招生計劃。
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將進入江西警察學院全日制本科第三年學習。2.“專升本”學生須按照江西警察學院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學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享受與江西警察學院同年級、同專業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3.“專升本”學生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江西警察學院校規校紀。4.“專升本”學生修滿學習期后,經各科目考核合格,江西警察學院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專升本”學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填報須按照教育部、教育司有關規定,注明在本校“XXX(專升本起點)專業”學習; 學習起止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學習時間填寫。5、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協議一式兩份,江西警察學院、“專升本”學生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均應遵守。江西警察學院(蓋章)“專升本”學生(簽字):日期身份證號:大專畢業證號:日期“專升本”預錄取候選人通訊地址(請清楚、準確填寫)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或QQ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