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5 09:19:5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2024年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以及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國標代碼:13304,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同時2024年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歡迎考生、家長、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按照服務地方經濟和市場需求的思路安排學科專業,現有8個系(部),涵蓋管理學、文學、藝術學、工學4個學科門類,開設16個本科專業。
第五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本科畢業生將獲得由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頒發的、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還將獲得由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教師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學校招生規章制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督導小組,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教育部、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生源省(自治區)招生指導部門的要求。
部門的招生規定。
2.制定學校招生規章制度。
3.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和政策要求,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包括招生數量、招生專業等。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工作,如實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原則,不做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或承諾。
5.做好網上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政策
第八條 學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2024年面向全國的省份和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名額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九條 本科生學制四年。
第十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學校認可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確定的獎勵政策。
第十二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不設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條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均不設身高限制。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最新文件的規定。考生入學時應當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以教育部、省教育廳批準的計劃為準,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規定》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精神,綜合考核學生德智體美勞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以立項成績確定錄取最低分數線,并根據考生高考立項成績(含小數點后分數)確定考生錄取順序。同意進行平行志愿立項錄取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不予拒絕錄取。
第十七條 在尚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按照理工科、文科、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按專業錄取時,學校根據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的具體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按規定錄取第二志愿,仍不能滿足的,錄取第三志愿,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隨機轉入空缺專業;同等分數線最后階段錄取原則:文科按漢語、外語、文科、數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理工科按數學、外語、理科、漢語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生源省(自治區)藝術類專業課考試。我校以生源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課考試成績,不再組織專業課校考。在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達到生源省本科合格線且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對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各生源省省(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要求,按備案分數(含分數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無具體要求的,若考生備案分數(含分數小數部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排名;若專業課成績也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排名; 若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理綜合成績排序。
第十九條 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有關規定錄取。對被錄取的考生,按照報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專業。
預錄取專業為物理學:按考生語文、數學成績總和、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第一志愿科目成績、第二選修科目最高分、第二選修科目第二分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志愿順序,排序在前者優先,若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
歷史專業按照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最高分、外語最高分、第一志愿科目成績、第二志愿科目最高分、第二志愿科目第二分的順序進行排序,若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分數靠前者,若分數相同,則全部錄取。若考生專業偏好不符合,且不同意調整專業,學校將撤回其申請。
在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如我校錄取原則與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 我校對被錄取考生的專業不設置專業分數差,按照專業偏好順序錄取。根據考生成績、所報專業體檢限制及綜合素質,確定同一專業偏好。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時,應當向學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勵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黑龍江省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以學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或以我校當年新生《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品行端正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學校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申請家鄉無息助學貸款或入學后在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同時,按一定比例評選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2024年的招生工作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或者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未盡事宜可來電、來函咨詢。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計劃、專業等詳細情況請參見學校官網和招生簡章。
聯系電話:(0451)57906 57906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二龍山風景區
學院網站:
郵政編碼:150400
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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