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9 21:54:44作者:佚名
我校2024級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教育部、省招生辦等有關文件要求,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加強工作作風建設。為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我校2024級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特制定本工作辦法。
1. 復審方式及時間安排
首屆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將于2024年5月11-12日舉行,采取現場筆試形式。復試將于5月12日下午舉行,采取現場面試形式。復試具體時間、內容、安排以各學院(中心)通知為準,請密切關注相關官方網站(點擊查看)。
2. 復審要求
1.心理素質測試。通過考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平臺完成心理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請關注研究生院官網通知。
2.加強復試前考生身份審查核實,嚴防“代考”,按規定對考生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進行核實。
3、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復試前,考生須簽署《遼寧師范大學2024級博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點擊下載),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在我校復試工作完成前,考生不得泄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
考生須在復試前向相應申請學院(中心)提交已簽字的紙質版《遼寧師范大學2024級博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4.復試期間,面試考生與候考區隔離,考生不得攜帶手機、智能手表、智能眼鏡、照相機、攝像機、掃描儀等具有拍照、錄像、存儲、傳輸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
3. 復試內容
1、復試主要包括考生學業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和身體檢查等內容。復試采取差別化制度,由各學院(中心)統一安排、具體實施。
(1)學術水平考核: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核候選人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和最新研究動態的了解程度等,并測試其外語水平。復試還將參考候選人申請材料的審查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候選人是否具備培養博士生的潛力和素質。
外語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應試者對外語基礎知識的掌握、聽力、口語表達能力。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量化,不計入最終成績,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重考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綜合考核80分,外語水平20分。重考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每位考生重考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專業附加考試: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需額外選修兩門同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每門附加考試科目總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分數。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錄取總成績網校頭條,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附加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3小時。筆試時間和具體考試科目由各學院(中心)統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3.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如我校認為有必要對考生進行進一步審查,則可安排對相關考生進行重考。
四、招生
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審查評價結果、初試、復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總成績、導師招生計劃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品德測評結果、體檢結果等進行綜合評判,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一、招生計劃、錄取分數計算辦法及基本要求
1.我校與沈陽體育學院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招生計劃為5人,與大連海洋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招生計劃為4人,屆時將根據復試錄取工作結果適時調整部分專業計劃。
2、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3)*70%+重考成績*30%。
3.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將于考試結束后另行公布,分數線包括初試總成績、外語初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專業課初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課”,總分100分,其中60分及格,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入學前學校須組織專人對擬錄取考生的全部申請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錄取排名及錄取規則
1.成績達到基本錄取要求遼寧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復試合格。初試總成績或單科成績低于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同一學院(中心)、同一專業、同一導師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序,根據導師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在招生計劃內,若排名最后的考生總成績并列,則按照初試總成績、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復試成績依次排序,即總成績相同時,以初試總成績、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復試成績為優先錄取。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申請者,不予錄取:(1)初試總成績、初試外語成績、初試兩門專業課成績中任何一項低于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復試成績低于60分;(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4)同等學力附加科目任一科目成績低于60分;(5)思想政治理論課成績低于60分;(6)復試資格不合格、復試違紀或者作弊、體檢不合格、復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學歷(學籍)審查未通過或未完成、提供虛假資料等不符合規定要求; (7)其他不符合我校復試規定的情況。
4.未完成招生計劃(含體育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聯合培養項目)的導師,可按其專業方向和培養要求從同一一級學科其他導師中調劑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采用導師與候選人雙向選擇的方式實施。雙向選擇確定后,候選人須填寫《遼寧師范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調劑入學申請審批表》(點擊下載),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中心)工作組初審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
5、擬錄取名單將于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最終結果以省招生辦公室審批結果為準。
6.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將全部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轉入我校并全日制攻讀博士學位遼寧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否則將影響其學籍注冊。原就業人員須提交離職證明或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非就業人員須提交非就業證明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如發現學生休學,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本人負責處理與博士生申請單位及人事部門有關的問題,如無法參加補考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證書,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8.考生須對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他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因網上報名信息填寫錯誤、有誤、材料不齊全、未按規定移交檔案等原因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被錄取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在報名或考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9、已獲我校擬錄取的考生不得向其他招生單位提出申請。
10、考生考試及考核成績僅限本次招生有效,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僅限本學年有效,如有違反以上規定,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對違反國家和學校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不予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經頒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依法予以撤銷。
11.對博士研究生考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5. 關于體檢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工作指南》(教辦[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入學后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
六、新生入學后審核程序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遼寧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和內容,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學習期限及學費
持續時間:4年。
學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規定,對招收的學位博士生全額收取每年1萬元人民幣的學費。
8.招生紀律監督管理
為保證整個考試過程和考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校將組織檢查組對考試進行監督。
研究生院督導電話:-82153456
校紀委監察電話:-82158313
九、其他
1.如教育部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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