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0 10:32:23作者:佚名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為確保我院2022屆碩士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函[2021]2號)和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慮到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復試科目及招生計劃
1. 重考科目
1、被全國管理學院錄取的申請者(以我院為第一志愿報考,且第一次考試成績達到全國A級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2.對于轉校學生(符合轉校條件并在研究生招生網確認轉校復試通知的考生),具體轉校要求如下:
(1)能源與電力(085800)
①原應用專業為工科(專業代碼以08開頭);②初試科目為:1)思想政治理論課、2)英語一或二、3)數學一或二、4)相關專業課;③成績須達到2022年國家A線及以上,滿足總成績及單科成績要求,且轉入考生的轉出專業與轉入專業須“雙升”(即轉入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首選應用專業國家A線,且達到轉入專業國家A線)。
(2)電子信息(085400)物聯網與智能工程(傳感器與電子通信)
①原申請專業為工科(專業代碼以08開頭);②初試科目為:1)思想政治理論課、2)英語一或二、3)數學一或二、4)相關專業課;③成績須達到2022年國家A線以上,滿足總成績及單科成績要求,插班生需“雙修”轉出專業和轉入專業。
(3)交通運輸工程(082300)(智能駕駛與交通安全)
①原申請專業為工科(專業代碼以08開頭);②初試科目為:1)思想政治理論課、2)英語Ⅰ、3)數學Ⅰ、4)相關專業課;③成績須達到2022年國家A線以上,滿足總成績及單科成績要求,插班生需“雙修”轉出專業和轉入專業。
3.電子信息專業“退役高校學生”專項碩士招生項目(以下簡稱“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士兵計劃”招生復試分數線》要求,具體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33分,單科不低于30分(滿分=100分),單科不低于50分(滿分>100分)。
2.招生計劃
專業(方向)
2022 年錄取學生人數
學位類型
入學類別
能源動力*
100
專業學位碩士
全職
數字信息
(傳感與電子通信)
17
(其中“退役大學生兵”特別項目1人)
專業學位碩士
全職
運輸工程
(智能駕駛與交通安全)
10
學術碩士
全職
*特別說明: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學位培養方案,能源動力(085800)擬定義為其下屬專業領域“電氣工程”(085801)。
2.復審組織
1、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復試小組負責落實復試工作計劃,完成復試相關考核工作。
(二)每個復試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博士等面試專家組成,設組長1名。(另設一名助理,負責考生資格審查、身份識別、考場設置、面試過程中復試平臺使用、技術指導等相關工作。)
3.復審方式及內容
1. 復審方式
1.復試將以網絡遠程面試形式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中心“遠程招生面試系統”(備份平臺為:騰訊會議)。
2、全體面試專家統一參加面試。
3.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的房間,在家中、宿舍或其他場所(培訓機構嚴禁)獨自參加線上遠程復試。考生使用電腦或移動設備時應開啟攝像頭,確保考生的考試畫面能夠被復試專家組清晰看到。考試前或考試過程中,面試官可要求考生將攝像頭旋轉360度,觀察考試周邊環境。
4.復試過程中實行“三隨機”,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隨機抽取專家組、隨機抽取復試題。
(二)復試內容
1、復試采取遠程面試形式進行,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2.專業課考試按照《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可在我院首頁查閱)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3、專業課復試形式為:每位考生從所選復試科目對應題庫中隨機選取1道題,以口試形式作答。(可參考相應科目的教材)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口語考試中,考生從外語考試題庫中隨機選擇一道題并作答。
5.綜合素質能力測試
(1)考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一道題進行測試,考查考生的思維敏銳度和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歸納表達能力,包括專業基礎知識、科學研究能力、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
(2)面試專家將根據實際情況,以隨機提問的方式進一步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與能力。
6.復試滿分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質不計入總分,評價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課測試3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20分,綜合??素質能力測試50分。
四、調整與再測試
一、復審基本條件及要求
1.符合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轉專業和研究方向的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應符合“全國甲類復試基本成績要求”。
3.轉學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我院能源與動力專業、電子信息專業、交通運輸工程專業不招收同等學歷學生。
6、調節系統每次開啟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24小時。
(二)調整程序
1.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網站,填寫轉學申請表。
2.學院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書》,經“網上確認”后,考生參加復試。
3.學院將對復試合格的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書》,考生應及時進行“網上確認”。
4.考生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書》和《待錄取通知書》,確認期限過后,其相應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三)確定轉學、復試人員名單
1、我院將對第一志愿的考生優先進行復試,復試后若有空缺,將根據剩余名額進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為1:1.5,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將按正切比例依次遞補。
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姓名將按考試初分成績進行蛇形排序編組,系統將隨機生成組內考試順序并通過網站公布每位考生的考試順序及預計考試時間(實際時間可能根據考場實際情況有所差異,請考生在考試當天保持手機暢通)。
5. 復審程序
1.公布復審名單及時間
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名單及具體復試錄取流程將在電子電氣與物理學院網站上及時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以電子電氣與物理學院研究生招生電話或短信通知時間為準)準時參加遠程在線復試。考生錯過復試時間且無合理解釋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考生了解相關政策法規
復試前,考生務必登錄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站()“政策法規”專欄,提前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試規則》,確保充分了解和掌握復試相關政策法規。
(三)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提前在復試系統上傳復試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未經過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提供以下相關材料(所有材料均為掃描件或電子照片):
1、原身份證正反面。身份證遺失的,可以用臨時身份證(有效期內,有效期3個月)或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蓋馬鞍山章)。
2.從研究生招生網下載的準考證()。
3、大學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或檔案存放機構紅色或藍色公章)。
4.2022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不含網絡教育、自學考試)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
5、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如畢業證書遺失,需提供《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
6、在國外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明》。
7、姓名、身份證號發生變化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8.轉入“士兵計劃”的應征者,還需補充提供以下材料:“男(女)公民入伍批準書”和“義務兵(士官)退伍證明”。
9.候選人個人簡歷,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10.候選人相關獲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及其他體現其素質、能力的證明材料(此項為選填)。
11.考生需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手寫簽名后掃描)(承諾書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服務中心-招生招生”欄目下載)。
注:逾期未提交復試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逾期未提交材料、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遠程網絡復試。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在招生時報學院審核,如發現考生提交的材料有虛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復試成績無效,并報相關部門處理。
(四)考生復試
1.各位考生應于預計考試時間前15分鐘進入研究生招生網遠程面試系統等候區域等候考試。
2、考場助理引導考生進入重考考場,開始網上重考,重考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討論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
5. 整理并發布重測結果
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1)第一次測試S1(滿分100分)成績占總成績的60%;第二次測試S2(滿分100分)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總分(滿分100分)為:(S1÷5)×60%+S2×40%。
6. 體格檢查
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以研究生招生網錄取系統中的擬錄取短信通知為準),應在一個月內向電子電氣與物理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可先提交電子掃描件,報到時提交紙質版)。體檢項目要求請參見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服務中心-招生”欄目。體檢不達錄取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如在體檢中存在舞弊行為,導致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并按規定被開除學籍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南》(教廳[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執行。
六、錄取程序
1.確定錄取名單
復試后,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和招生指標,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a.重考成績低于60分者。
b.人事檔案不合格或者材料造假的。
c.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d.體檢不合格者。
2.公布擬錄取名單
1、復試結束后,我院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公布復試結果。復試后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布(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研究生秘書將電話短信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登錄研究生招生網站確認錄取情況福建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未及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 符合入學要求但不在錄取名單上的考生,將按順序進入候補名單。考生可自愿保留候補錄取資格。學院對候補考生是否真正被錄取不負任何責任。
3、報批。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院網校頭條,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福建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七、緊急應對
復審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經復審領導小組批準,復審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進行復審(如圖1所示)。
圖1 應急響應流程圖
八、復試及錄取監督審查
1.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二)嚴格落實復審督導制度,學院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本碩士學位授權點復審督導工作。
(三)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復試小組確保復試過程公平、公正福建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對復試結果負責。
(四)落實復議制度。考生通過合理渠道提出復試問題時,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說明。考生對復試錄取程序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考生復試申訴聯系方式:
1.電子電氣與物理學院辦公室:0591-22863159分機802林老師
2.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院:0591-22863085,曾老師。
3.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督導組:0591-22869493。
九、宣傳咨詢
有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可通過我院官網公布的咨詢QQ群(470209996、935158365)、郵箱()或電話()進行咨詢。同時,復試前將成立考生群,確保考生及時收到相關信息。
10. 說明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規定》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福建工程學院電子電氣與物理學院,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福建工程學院
電子電氣工程與物理學院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