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5 21:17:37作者:佚名
職工這一概念涵蓋了在機關、企業、學校、團體等單位從事行政或業務工作的人員,以及工人群體;而員工則特指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和工人。顯而易見,職員與員工之間存在一定的重疊,員工是職工的一個子集。更確切地講,將企業中的職工統稱為“員工”更為適宜。
首先,需摒棄過往企業員工的傳統稱呼,與國家公務員以及那些依照國家公務員模式運作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公務人員區分開來,唯有如此職員的英文,才能徹底摒棄“國家干部”這一模糊概念,從而有利于在員工分類層面有效解決政企分離的問題。
將企業職工改稱為“員工”,有助于全面消除企業內部“干部”與“職工”之間的身份壁壘,進而有助于加強和健全企業的全員勞動合同體系。以往,企業內部存在國家干部、正式職工、臨時工、農民工等多種身份。盡管在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之后,所有員工都被統一稱為合同工,但舊有的分類觀念仍然根深蒂固,這限制了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度的鞏固與完善。對企業職工進行明確界定為“員工”,隨之,傳統意義上的臨時工、農民工、打工者等稱謂將逐漸被淘汰,從而使得企業員工之間的平等地位得以彰顯,此舉亦有助于構建一個全面覆蓋所有企業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障體系。
再次強調,將企業中的工作者稱作“員工”這一做法,有助于全面消除舊有的職工界限。時至今日職員的英文,仍有部分人將自己定位為傳統意義上的正式職工或國家干部,認為企業無需對他們進行特殊對待。那種根深蒂固的“職工”觀念,導致了不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爭執。明確企業員工的概念,旨在警示那些固守陳舊觀念、缺乏進取心的人,提升他們的競爭意識和緊迫感,促使他們自我覺醒、自我警惕、自我約束網校頭條,主動納入全員勞動合同制度的規范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