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3 22:23:37作者:佚名
(二)復試內容
復試著重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運用。具體如下:
(三)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mpa錄取分數線,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復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四、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同分情況下按照初試成績排序。
3.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低于 180 分為不合格)。
入學后 3 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信息公布
復試錄取方案、本專業擬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在 MPA 教育中心網站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說明。
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公布。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統一進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1.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將根據上級統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擬錄取的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本辦法未盡事項mpa錄取分數線,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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