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4 16:25:32作者:佚名
(五)加強安全管理,確保考生信息安全和網上錄取系統正常運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要加強對考生信息數據的管理。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預投檔分數線等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聯系方式、考試成績等),嚴禁兜售、販賣考生信息,要堅決查處擅自對外公布考生信息行為,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0〕6號文)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安全和規范化管理。
為確保各招生院校錄取工作的安全順利實施,各院校要認真做好錄取工作所需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的準備工作,加強對設備運行的檢測和調試,確保計算機設備正常運行和網絡安全暢通。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要組織專門力量確保校園網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漏洞,不斷完善人防、技防相結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確保招生網站、錄取管理系統以及錄取數據的絕對安全。
(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做到“十公開”,確保錄取工作“陽光作業”。錄取期間,省招生辦公室將在考試院官微官網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各批次招生類型首次投檔情況及投檔線,并及時通過相關網站和信息平臺向考生提供錄取情況查詢。各招生院校要完善措施,通過學校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向考生公開招生章程、錄取規則、專業錄取結果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咨詢、申訴的渠道,積極配合省招生辦公室依法依規處理信訪問題,不斷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滿意度。
附件: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