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1 08:24:14作者:佚名
2014年,首都醫科大學原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750人左右,共有3082名考生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選拔。
根據教育部規定的基本及格線和參加復試的人數比例(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應占計劃人數的120%),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首都醫科大學根據我校考生初試成績,確定我校2014年復試。 分數線為:
1.全國統一碩士復試成績
類別(代碼)
職稱
我校復試分數線
總得分
單科
單科
滿分=100分
滿分>100分
教育(04)
應用心理學
315
42
126
科學 (07)
生物學、藥學部分專業(藥物化學078001、藥學078002、藥物分析078004、藥理學078006)
第285章
38
57
工程 (08)
計算機應用技術、生物醫學工程
第285章
38
57
管理 (12)
社會醫學與健康管理
第335章
48
72
醫學 (10)
基礎醫學專業、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部分藥學專業(生藥學100703、藥理學100706)、中醫、精神病學與心理健康、藥學碩士(105500)
第285章
38
114
口服藥
300
53
180
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290
46
165
臨床醫學(學術)
第285章
45
160
護理
300
50
180
中醫、中西醫結合
280
37
111
2、碩士生單獨考試復試成績
總得分
單科
單科
單科
滿分=100分
滿分=150分
滿分=300分
排名前10名
50
75
150
二、考生復試資格的確定和審查
(一)復試資格的確定
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復試資格:
考生按照報考院校(院)、專業按照總成績排名。 同一專業的學術和專業考生將分別排序。 如果總分相同,則按照英語-政治-商務課程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 排名在專業招生計劃報名人數120%以內的考生,有資格申請學院(所)和專業復試。
對于未達到計劃錄取專業數120%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各專業復試名額空缺情況和網上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調整復試順序。
復試資格查詢請登錄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頁(3月26日上線)考生服務系統。 網址:,用戶名:考生號,密碼:身份證號。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于3月31日至4月4日(8:30-16:30)到首都醫科大學本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地點:首都醫科大學右安門校區第一教學樓二樓大廳(3月31日),第一教學樓1006室(4月1-4日)。 資格審查通過并收到復試表后,可按要求到相關學院(院、系)參加復試。
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思想政治信息表:從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站文件下載欄目下載《首都醫科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信息表》并填寫,加蓋人事檔案所在部門公章; 應屆畢業生還須填寫本科專業等相關內容,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加蓋本科學校紅色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4.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備案。 已提交執業醫師注冊學歷、學位證書的,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并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簽訂協議,提交規定時間內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提交以供驗證。 應屆畢業生須出示學生證;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照片一張(黑白或彩色均可,用于體檢);
六、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號規定,參加碩士學位復試的考生必須繳納復試費100元。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并填寫完畢后,方可參加我校碩士復試資格審查。 若信息不全或不完整,您將無法參加我校碩士復試資格審查,也無法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三、復試調整原則
根據報考專業排名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按照學校復試調整原則予以調入校內或校外。
一、校內轉學及復試原則
(一)已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2024年首都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貝語網校,因專業排名而無法參加原報考專業、學院(院)復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操作調整《研究生招生復試計算機軟件》按照以下原則和程序進行:
① 申請臨床專業學位的考生,應按照同一專業排名順序進行轉學:不同學院同一專業轉專業→專業學位與不同專業之間轉專業→專業學位轉理科專業學位→轉為基礎學科。
②調整過程中,與原申請專業相似、招生目錄中列出的要求與考生自身申請條件(如是否應屆畢業生、本科專業、是否他具有醫學資格等)將予以考慮。
(二)因差距未能進入第一次復試的考生,根據初試成績排名調整參加校內第二次復試。 工作流程如下:
①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在網上公布考生復試可選擇的專業。
②考生填寫調整申請表,研究生院進行調整并安排考生進行第二次復試。
③各學院(院)通知并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三)達到教育部基本及格分數但未達到我校相應專業復試分數的考生,可向我校基礎專業申請第二輪復試。復試。
第二輪調整信息將于4月9日()后在以下網站公布。 請考生關注調整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請。
二、校外復試原則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及格分數線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應聯系其他學校進行調整。 未達到教育部基本及格分數的考生不能進行調整,也不能獲得初試卷和其他申請材料。 轉校外具體方法如下:
(一)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服務系統,查詢其他招生單位的招生信息,填寫轉學申請。 網址是: 。
(二)擬錄取單位對候選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和復審。
(三)經接收單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應向首都醫科大學招生教研室提供接收單位初試試卷公函和個人轉學申請表。
(四)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在兩周內將考生的初試卷以保密形式寄至考生招生單位。
三、我校接收外校學生的原則
2014年2024年首都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我校首輪開放學校各學院生物學、生物醫學工程、基礎醫學、基礎中醫等學科招收外校轉學生。 我校錄取的外校學生轉學信息將在教育部研招網站上公布。 具體專業及要求請登錄研招網()轉學系統查詢。
四、復試內容及考核方式
1.復試內容包括英語、專業知識和實驗或臨床技能。 考核方式:包括聽力考試、筆試、面試、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實踐技能等。
2、各專業具體復試安排請查看相關學院(院、系)復試安排(3月26日發布)。 網址:.
5. 入學資格判定原則
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并通過思想心理質量考核的,方有資格入學。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3×50%,滿分100分,60分通過。)
六、收費標準
1.國家招生計劃內“非定向就業”來源的碩士生,專業及學術收費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
2、國家招生計劃“定向就業”來源的碩士生,專業學術收費標準為6萬元/生/年,其中學費8000元/人,委托培養費52000元/人由定向單位。
七、碩士生獎學金、助學金
我院國家計劃研究生可享受首都醫科大學獎學金制度資助,包括:
(一)助學金
1、國家津貼:非定向就業型碩士研究生700元/月/人,每學年發放10個月。
2、研究生助研、助教、助教津貼:對各學科學術型研究生和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校根據實際承擔的科研任務發放助研津貼。 繳費標準為500元/月/人; 對在校本部擔任助教的研究生,學校根據課時數發放助教津貼,發放標準為260元/月/人; 研究生受聘助理管理崗位的,按實際工作時間發放助理管理崗位津貼,發放標準為260元/月/人。
3.臨床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習培訓補貼: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專業臨床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規定完成臨床實習培訓和服務的臨床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習培訓補貼根據培養計劃的要求,學校將發放臨床實習培訓補貼。 標準為1400元/月/人,每學年繳納12個月。
4、貧困生補助:經審核確定為貧困生的研究生1000元/年/人。
5、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按照《首都醫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實施辦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6000元/年/人。
(二)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覆蓋在校研究生3%,碩士研究生每人2萬元,在校期間有機會參加評審一次。
2、研究生新生獎學金:所有學術型研究生一年級均可獲得新生獎學金,根據入學成績分為6000元、8000元、10000元/人/年三檔。
3、研究生學術獎學金:學校設立學術獎學金,獎勵優秀的二、三年級研究生。 學術獎學金分為三類:6000元、8000元、10000元/人/年。 他們每年評選一次,覆蓋70%的學術研究生和30%的專業研究生。
4、研究生個人優秀獎學金:頒發給在學業成績、社會工作、志愿者工作等方面成績突出的研究生,覆蓋研究生的15%。 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3000元。
5、社會資助獎勵:學校歡迎各類社會組織設立獎學金,獎勵在專業領域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研究生,支持高級醫學人才培養。 目前社會資助的獎學金有:王忠誠獎學金,獎勵神經外科優秀研究生; 口腔醫學獎學金,獎勵口腔醫學領域優秀研究生; 愛友愛醫獎學金,獎勵影像醫學和核醫學(超聲醫學)領域的優秀研究生。 方向)研究生。 各類獎學金的具體獎勵辦法請參閱我校相關獎學金管理規定。
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導電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項督導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學位招生督導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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