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4 09:46:1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和改進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機構全稱: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大學代碼:0055(浙江代碼)
13002(國家代碼)
第三條 學校類型:民辦(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
第四條 受教育程度:專科(高職)
第五條 學校層次:首屆國家優秀教材獎一等獎獲得者、教育部首批應急教育試點學校、教育部全國黨建工作示范支部培育單位、教育部首批國家健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最高獎)、省實踐教育示范基地、省產教融合示范基地
第六條 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高職)文憑
第七條 學校地址:金海校區(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路433號);金珠校區(溫州市甌海區金珠路48號;智慧健康服務與管理);文成學院(溫州市文成縣南田鎮聯高;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電子商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乘專業,其中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電子商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第一年在文成校區學習,后兩年返回濱海校區學習,空乘專業三年均在文成校區學習);郵政編碼:325000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院2024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收高中畢業生900名(其中普通高中生460名,自主考試生440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主要的
招生計劃
持續時間(年)
候選類別
學前教育(師資培訓)
1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護理
1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電氣自動化技術
2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數字媒體技術
三十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包裝規劃與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5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大數據與會計
三十五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國際經濟與貿易
三十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現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
二十五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電子商務(文成校區一年,金海校區兩年)
三十五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商業管理
三十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現代物流管理
二十五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文成校區一年,金海校區兩年)
5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商務英語
2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智慧醫療服務與管理(金竹校區)
2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空乘(文成校區)
5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文成校區一年,金海校區兩年)
20
三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全部的
460
主要的
招生計劃
持續時間(年)
候選類別
電氣自動化技術
40
三
機械專業單獨考試
數字媒體技術
70
三
計算機科學專業考生單獨入學考試
大數據與會計
80
三
會計專業單獨考試錄取考生
電子商務(文成校區一年,金海校區兩年)
90
三
商務類考生單獨考試錄取
包裝規劃與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20
三
單獨考試錄取藝術(工藝)專業考生
商業管理
50
三
商務類考生單獨考試錄取
嬰幼兒保育服務與管理
40
三
其他類別單獨考試錄取考生(學前教育)
空乘(文成校區)
三十
三
商務專業考生單獨考試錄取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文成校區一年,金海校區兩年)
20
三
商務專業考生單獨考試錄取
全部的
440
第四章 登記程序
第九條 報名要求: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具有高中學歷水平考試(學業考試)成績或者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已辦妥高考報名手續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考生,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和自主考試招生的全體考生,均可報考我院。
2.報考空乘專業者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興趣愛好高尚,愿意從事民航工作,具有強烈服務意識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2)學歷要求: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和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
(3)年齡17-20周歲,女生身高160cm-172cm(含),男生身高170cm-185cm(含)。
(4)視力: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E圖),可以矯正。
(5)五官端正,膚色良好,無明顯疤痕,無色盲、色弱。
(6)發音清晰,聽力正常,性格開朗。
(7)身形勻稱,無“X”型腿,無“O”型腿。
(8)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傳染性疾病。
(9)無明顯體味、無明顯胎記、無紋身。
3.報考護理、學前教育(師范教育)專業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最高等級5門課程總成績不得低于平均分73分(1B、4C以上)
第十條:您只能填寫一個專業。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及時限: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登錄我院提前錄取網站(),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5日8:00至2024年4月12日18:00,按照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各項信息。
(二)資格審查及入圍名單:學院招生辦公室將根據報名要求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考生視為報名成功。入圍考生名單將于4月15日在學院提前招生網站()上公布。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4月23-24日
第十二條 報名與繳費:高職提前錄取報名費為140元/人,須于4月15日至4月19日18:00期間通過我院高職提前錄取報名繳費系統繳納,逾期不再接受繳費。
第五章 測試與考核
第十三條 最終考試成績的組成
1. 申請普通高中入學的學生
最終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即最終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操作技能測試/面試)。
2. 通過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
最終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即最終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操作技能測試/面試)。
3.最終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候選類別
公式
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5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
單獨考試錄取考生
職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
第十四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100分)
類別:普通高中入學考生
根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學業考試)成績,即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技等10門課程,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取學業考試成績前5名作為測評指標。具體算法為:將每門課程的學業考試成績按下表折算成對應分數,再計算5門課程的平均分作為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學業考試)綜合成績(以省級考試機構認可的學業考試分數為準)。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考試)成績按下表折算為分數:
學術考試水平
A(優秀)
B (良好)
C(中等)
D (通過)
E (不合格)
積分
100
85
70
60
浙江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考試)相關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考試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外省轉學至我省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如已獲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可,則由我院認可,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可的成績計算。未獲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可的,考生須出示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由于各省分值不同,根據其成績,未補考或不及格者,按C(中)處理,即折算為70分;補考者,按D(及格)處理,折算為60分;補考者,按E處理,折算為0分。往屆生“技術”科目成績,按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兩門科目平均績點計算。
凡從外省轉學至我省的考生,請于4月16日前將相關材料寄送至我省招生辦公室(以郵寄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100分)
類別:單獨考試錄取考生
通過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最高分數線為100分(以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為基礎,滿分為300分,折合100分)。
第十六條 綜合素質測試(100分)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事項如下:
1.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
(1)考試時間:2024年4月25-26日
(2)考試地點: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金海校區)
(3)考試形式:操作技能測試/面試
普通高中招生比例為1:8,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學校綜合素質測試。學院按招生專業成立綜合素質測試評定組,評定組由5-7名考官組成(設組長1人),考官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定組按考試方案對考生進行測試2024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檢測方法:詳見綜合質量檢測計劃。
(5)考試評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素質測試采用操作技能測試形式,由考核組成員按照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2. 通過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
(1)考試時間:2024年4月25-26日
(2)考試地點: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金海校區)
(3)考試形式:操作技能測試/面試
單考單招考生不設合格率,凡符合報名類別的考生均可參加學校綜合素質測試。學院按招生專業成立綜合素質測試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5-7名考核人員組成(設1名組長),考核人員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考核小組按測試計劃對考生進行測試,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檢測方法:詳見綜合質量檢測計劃。
(5)考試評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素質測試采用操作技能測試形式,由考核組成員根據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第十七條 業績公布及查詢
綜合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10日內在該學院提前錄取網公布,考生可根據提示查詢成績。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禁止”,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和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九條 1.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規定執行。考生體檢結果符合“學院不得錄取”條款的,學院實行“不予錄取”規定。 2.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操作技能測試/面試)低于50分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學院招收男女學生比例不限制,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錄取方式:雙向互動選拔。
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及擬錄取考生人數
我院本著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和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每位考生的錄取狀態,分為“擬錄取”、“保留錄取(含順序號)”和“不予錄取”,并于2024年5月7日前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錄取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高校“預錄取”和“預備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擇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全部錄取資格。
2.確定擬錄取考生與擬錄取考生比例
錄取名額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1確定;候補名額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確定(某專業候補名額不足5倍計劃數時,按實際錄取人數確定候補名單)。實際錄取人數不足計劃數的,不設候補名單,按90%錄取,小數部分四舍五入。
若考生綜合總成績相同:
(1)普通高中錄取考生,按操作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分班,若成績相同,則按中考(學業考試)各科成績順序及成績確定錄取。各科成績順序如下:
主要的
單科排名
電氣自動化技術、包裝規劃與設計(中外合作)、數字媒體技術
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科技、外語、政治、歷史、地理
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現代物流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商務英語、智慧健康服務與管理、護理、空乘、學前教育(師范)
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技
若以上單科成績再次相同,高中階段已修滿相關選修課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若選修課總學分相同,則按選修課總成績進行區分;若仍相同,則按照學生報名信息表上“品德表現”、“創新實踐”、“體育健康”、“藝術素養”的順序進行區分。
(2)單獨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操作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區分;綜合成績相同的2024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上述同等分數錄取規定處理。
3. 考生選擇入學學校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院(專業)錄取情況。擬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可選擇本院(專業)作為錄取結果。經首輪篩選后,已被我院正式錄取的考生將失去轉學資格。我院空缺名額將按上述流程和預留錄取順序遞補。預留錄取的考生按錄取流程轉入擬錄取專業后,登錄服務平臺選擇本院(專業),具體時間以考試院公布為準。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擇我校學院(專業)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輪錄取資格。
4. 辦理入學手續
我院根據考生選拔結果確定錄取名單,計劃已全部完成或尚未完成但無擬錄取考生的,該專業招生工作即告完成,我院將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二條 經我校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 提前招生選拔錄取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學院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和提前招生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和實施提前招生工作,確保整個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開展,做到“標準嚴格、程序規范、方式公開、過程監控、結果公開”。
第二十四條 提前錄取工作全過程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和監督,學院應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十五條 考生應當誠實向學校提出申請,以虛報、瞞報、偽造、變造有關材料或者其他欺詐手段獲取提前錄取資格的,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提前錄取資格;對已經錄取或者取得學籍的,學校應當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并退回其家庭戶口所在地。
第二十六條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高度負責地推薦,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對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推薦資格,并通報其上級部門和有關媒體。
第二十七條 其他違法行為的處理,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高職院校提前錄取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考生同等待遇,在本校完成學業并考試合格的,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九條 高職院校提前錄取考生的學費標準,以浙江省物價局核準為準。
第三十條 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和解答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相關咨詢,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地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路433號
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行政樓505)
學院網站:
提前錄取網站:
咨詢方式:
1、現場咨詢: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路433號
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行政樓505)
2.在線咨詢:
3.咨詢熱線:86533901、86533927、86556791、86533905、86556713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學校有權酌情調整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