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6 09:18:3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考生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確保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中文簡稱“蘇科大天平”,其英文名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TPSUST”。
學校代碼:13985 (國標)
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辦學地點:蘇州市吳中區長江路55號
招生類別:普通高考生(含藝術考生)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中所有課程的學業,并取得合格成績,將獲得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頒發的、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同時,若滿足學位授予的相關要求,還將獲得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在招生過程中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發布的各項文件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對考生的道德品質、智力水平、身體素質、審美能力和勞動技能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后,選拔出優秀人才進行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工作的整體規劃和目標,同時審議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標準,就招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并作出決定,并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性意見。在招生委員會之下,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在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范圍內,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的具體方案、確立錄取的標準以及審核錄取結果等具體招生事務。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系學校設立的固定工作部門網校頭條,承擔著學校招生日常事務的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的紀檢監察機構是負責招生監督的部門,對招生過程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并且負責接受和處理相關的舉報或投訴。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要求我們嚴格遵守中央有關推動教育公平的決策和安排,依據上級部門的具體要求,同時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的實際需求、學校的辦學條件以及各省份的生源狀況等多元因素,科學制定各省份各專業的招生規模。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公告為準。
第九條 規定,學校所保留的招生名額不得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百分之一。這些預留名額主要用以平衡生源分布,且錄取順序將嚴格依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第十條? 報名條件:
所有滿足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所設定的報名資格要求的考生,均有資格進行報考。
考生需滿足的身體健康條件包括嚴格遵循教育部及國家相關機構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及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規定。
英語專業僅面向英語語種的考生招生,而日語專業則接受英語或日語考生;其他專業對考生所考外語種類并無限制,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將采用英語進行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謹慎考慮報考事宜。
報考我們學校的英語專業,考生需具備堅實的英語基礎和優異的英語成績;而對于風景園林專業2024年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則建議考生擁有一定的美術功底。
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所報專業志愿對應的高考選考科目條件;而其他省份(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則需滿足所報專業志愿的科目類別要求。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學校秉承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024年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對普通類與藝術類專業進行分類,并分批次進行招生錄取。
依據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報考數據,經與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進行溝通協商,共同決定考生檔案的調閱比例。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調檔比例一般應保持在105%以下。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不包括內蒙古自治區)主要依據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并嚴格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平行志愿批次投檔結束后,若招生計劃尚有剩余,我們將公開征集剩余計劃。若征集后仍有計劃未滿,我們將將這些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將根據加分后的總分參加專業錄取的排序。在江蘇省的招生工作中,我校遵循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的照顧錄取規定;而在其他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時,我們承認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認定的高考加分項目的分數。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規則是,考生專業分配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在不同專業志愿間不設定分數差。
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
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的考生們,將根據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的總和、語文或數學單科的最高分、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的最高分、以及次高分進行排序,若以上條件均相同,則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排序,志愿靠前者優先考慮。若仍無法區分,則需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來確定專業錄取。最終,還需處理那些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
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廣東省以及重慶市的考生,在排序時需依照語文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中的最高分、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以及再選科目單科中的最高分由高至低排列。若上述條件均相同,則需比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志愿靠前者優先。若條件依然一致,則需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來進行專業的錄取。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各省份在安排進檔考生的專業時,秉持“分數至上,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操作;在分數相同時,理工科專業將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而文史科專業則優先考慮語文成績較高的考生;對于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進行最后的處理。
6.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音樂類考生錄取依據省統考成績,需滿足所在省份對應批次的投檔標準。錄取時,依據專業成績進行排序,并按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若分數相同,則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若仍相同,則語文和外語兩科總分較高的考生優先。
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學生,包括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兩個方向,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二是視力健康,無色盲問題。錄取時,將依據各省提供的綜合分數(即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折算后的成績)進行,若綜合分數相同,則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成績也相同,則比較語文和外語的總分,總分較高的考生優先。對于未采用綜合分數投檔的省份,則按照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的總和進行排序,并按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總分相同,則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若仍相同,則比較語文和外語的總分,總分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在采用“院校專業組”為投檔依據的省份,錄取過程會根據各專業組內實際投檔的考生數量進行,且在同一個專業組內,錄取規則是以分數高低為優先。若考生所申請的專業名額已滿,學校會根據考生是否愿意接受專業調劑來進行調整,且調劑的選項僅限于同一“院校專業組”之內。
8.其他類型錄取辦法:
南疆地區考生在招生過程中需遵循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以及招生院校的相關招生政策,依照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 附則
學校在新生報到環節將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核實,核實通過者將完成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若核實過程中發現新生提供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文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情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生一旦入學,學校便在三個月內依照國家招生相關條例進行復核。若復核過程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將予以注銷學籍;若情節特別嚴重,則將相關情況移交給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于民辦高校收費標準等相關事項的通知》(編號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的收費標準如下:人文社科類專業學費為每年14000元;理工科類專業學費為每年15000元;醫學及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年16500元。此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共同制定的關于高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的臨時辦法》(編號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的收費將根據其設施條件來確定相應的收費標準。
我校具體標準為:
學費標準如下:人文社科類(包括管理學科)每人每學年14000元,理工科類(涵蓋風景園林專業)每人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每人每學年16500元。
住宿費:800-1500元/生·學年。
學校嚴格遵守國家及江蘇省的學生資助政策,對于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一旦被本校錄取,便可通過“綠色通道”進行入學申請。入學之后,這些學生有權依照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以及學費減免等項目。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學校招生網站發布了我校的招生方案、招生方針、學費數額以及錄取規范等相關招生資訊,若標準有所變動,則以省發改委和省教育廳的最新批準文件為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錄取工作后,學校會迅速在招生網站上公布錄取情況。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招生辦公室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長江路55號
郵政編碼:215009
聯系電話: -68080
傳真電話: -68088778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