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10 07:03:03作者:佚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舉辦
人社廳發〔2018〕148號
各市、自治區、直轄市及山西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行業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中央企業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變革方案》《關于分類深化人才評價機制變革的指導意見》精神,強化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我部擬依托企業等用人單位和第三方評價機構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一)選擇部份工作基礎較好的中央企業進行試點。試點企業可結合生產經營服務須要,面向本單位員工獨立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二)公開征集第三方評價機構。第三方評價機構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經評估論證、擇優選聘公布后舉辦相關工作。
(三)試點職業(工種)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收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和新職業。準入類職業資格不列入試點范圍。
二、工作步驟
(一)公布目錄。我部統一公布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用人單位和第三方評價機構(以下合稱試點機構)目錄(首批試點用人單位名單見附件),推行動態調整。
(二)擬定方案。試點機構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報經我部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備案后施行。
(三)施行評價。試點機構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組織施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全過程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質量督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堅持職業能力考評和職業素質評價相結合人力資源 培訓機構,重點考察勞動者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包括與崗位技能要求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技術要求、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規范和應急處置等技能,重視考評崗位工作績效,加強生產服務成果、創新成果和實際貢獻。
(四)結果初審。對通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鑒別中心初審的人員,由試點機構按照我部規定的證書參考款式和編碼規則,制做并頒授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電子證書),由我部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全省聯網查詢系統對外公開認定結果。妥善保管原始文檔,實現全程留痕、責任可溯源。
三、工作要求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綜合管理。要將試點機構及其評價活動列入屬地管理,建立政府監管、機構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質量監管體系,完善試點機構信用檔案和退出機制。對違法失信、惡意競爭、管理失序的試點機構,由我部移出目錄,取消試點資質。對經規范認定、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證書信息可在我部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全省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的人員,列入人才統計范圍,落實相關新政,兌現相應待遇。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別中心要做好技術支持服務和質量督查等工作,受理投訴舉報并核對處理。要指導試點機構制訂工作方案、評價規范,提供命題指導、題庫建設和考核人員培訓等服務。我部職業技能鑒別中心構建全省聯網查詢系統,向社會提供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查詢服務。
(三)試點機構要在規定的范圍內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根據“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原則承當主體責任。要建立管理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構建工作表冊和管理數據庫,構建問題取締和責任追究制度,主動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試點機構不得超范圍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不得授權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四、時間安排
(一)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啟動試點工作。研究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公布首批試點機構目錄。
(二)2019年2月至5月人力資源 培訓機構,組織舉辦試點工作。
(三)2019年6月至9月,繼續舉辦試點工作。公布第二批試點機構目錄。
(四)2019年10月起,全面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在全省舉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附件:首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機構名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首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機構名單
一、中國國家高鐵集團有限公司
二、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三、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四、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五、中國民航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六、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七、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八、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九、中國兵器武器集團有限公司
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十一、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十二、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
十三、中國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十四、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
十五、中國高鐵通訊訊號集團有限公司
十六、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
十八、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