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14 08:05:21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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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會計行業中常年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和《寧波市中常年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強化我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精通業務、善于管理、勇于創新的高素養會計人才,滿足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對高檔會計人才的需求,為我市推動“六個推進”提供會計人才保障,按照中共上海地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寧波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施行方案》(甬財政會【2011】256號),經研究寧波會計考證培訓,決定組織第一期福州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班。請各市(市)區財政局、有關單位協助做好我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的宣傳發動和報考選拔工作。現將第一期培訓班報考選拔培訓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上海市大、中型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經理)、財會部門負責人或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財會業務骨干,上海市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骨干,在甬院校的教學科研業務骨干。
二、培訓對象的選拔條件
1、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具有學院大專以上學歷;
3、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或取得會計師資格(或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從事財會業務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會計學副院長以上職稱、并從事會計教學科研工作5年以上;
4、具有較好的英語水平;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兼任小型企業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經理)或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并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的,年紀放寬到50周歲。
三、培訓對象的報考選拔程序及時間
1、申請與推薦。具備條件的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寧波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附件2),報單位所在地的財政部門初審。各市(市、區)財政部門將本地區申報人員的有關材料審查匯總后報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市國稅直屬支隊戶管企業及在甬院校(簡稱省直單位)人員的申請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直接報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各地匯總表報送和省直單位人員申請材料受理截至時間:2011年7月28日。
2、筆試選拔。市財政局、上海國家會計大學組織對申請人進行集中面試。考試為閉卷方式。考試題目將圍繞會計財務崗位為主線,主要進行有關會計準則、財務管理、公司戰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等5個方面進行測試。北京國家會計大學選聘五位對上述五個方向有研究專長的院長出題。據悉,降低一道英文附加題,英文成績作為附加分單獨計分。考試題目為開放性試卷,采用案例題方式,每道案例題考生先要閱讀提供的背景資料,之后按要求對4-5個小題進行回答。主要測試考生財會專業知識的積累、實際應用以及剖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2011年8月20日上午1:30-4:30,地點:無錫縣委團校。
3、面試選拔。按照面試成績并適度考慮地區、行業平衡,確定出席筆試的人選,筆試名額75名,筆試名單將在市財政局網站上公布,并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辦)、市財政局、市人事局、上海國家會計大學共同組織,為結構化筆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剖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相處能力、語言抒發及邏輯思維能力等。筆試時間為20分鐘。筆試時間:2011年9月中旬。地點:上海地委團校。
4、確定人選。按照面試、面試成績估算確定綜合成績,其中面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由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辦)、市財政局、市人事局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并參照工作能力和業績確定培訓人選50名。培訓名單公布時間:2011年9月末。
四、培訓班開班時間
第一期培訓班開班典禮及第一次集中培訓時間:2011年10月中旬,地點:無錫國家會計大學。
五、培養方法
上海市第一期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班委托北京國家會計大學具體施行。培訓周期為3年,推行集中學習培訓與跟蹤學習培訓相結合。本培訓項目同時與北京國家會計大學會計專業碩士項目(MPAcc)進行有效對接,也為有意出席中級會計師考核或申報院士級中級會計師的學員創造比較有利的學術研究條件。
集中學習培訓以專題講堂、專題研討為主,目的是通過學習與交流,筑牢理論基礎,建立知識結構,開拓管理視野,提高管理能力,同時為學員搭建一個互相交流溝通的平臺。集中學習培訓通常每年安排4-5次,每次4-5天。
跟蹤學習培訓以在職自學為主,采用邊實踐邊學習的方法,目的是通過研究報告、研究論文的撰寫,提升學員理論應用和研究剖析問題的綜合能力。每位學員必須按要求遞交學習心得感受、專業論文和課題研究報告等。同時,要求學員積極配合市、縣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參與會計準則、制度、法規督查征詢意見工作及會計科研工作。
六、考核與管理
(一)由北京國家會計大學具體負責對學員的日常管理,構建學員信息庫和檔案,進行學習情況、出勤情況和科研情況的信息登記,對學員進行考評,并定期將有關資料提供給市財政局。
(二)出席培訓的學員,不得無故缺勤,必須按量完成規定的研究報告、專業論文等作業,否則視同舍棄培訓的權力,取消出席進一步培訓的資格,并將情況通報學員所在單位。
(三)學員完成所有培訓課程,并經考評合格后,由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辦)、市財政局、市人事局頒授《寧波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畢業證書》,由北京國家會計大學頒授《上海國家會計大學財務經理資格證書》。
(四)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取得《寧波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畢業證書》者,可優先出席市財政局、市會計學會等組織的全市性科研、學術活動,擇優任命為市財政局會計準則制度咨詢專家、寧波市會計專家庫成員,遴選兼任會計業務培訓師資等。
七、培訓費用
培訓費用由市與縣(市)區財政各承當50%;集中培訓期間吃住費用及往來交通費由學員自理寧波會計考證培訓,學員所在單位按標準給與補助。
八、報名咨詢電話:
市本級:87188230
寧波市:63837101
蘭溪市:62715048
奉化市:88522372
縉云縣:65265621
寧海縣:65753516
富陽區:28866608
海曙區:86780678
鎮海區:86291610
鄞州區:87194526
江東區:87336099
浦口區:87381267
保稅區:86820040
大榭:86760800
東錢湖:88373033
高新區:87901624
廣州灣新區:63071827
九、對本培訓項目的更具體介紹,我們編制了《寧波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項目手冊》,可登陸上海市財稅局內網瀏覽。
廣州市財政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上海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
2:上海市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