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3 15:54:07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吉首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吉首大學;學校英文名稱:Jishou University;國標代碼:10531;學校性質:省屬公立綜合性大學、國家民委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辦學層次:本科;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注冊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號,郵政編碼:416000。
第三條 學校有吉首沙子岙校區、大田灣校區、師范學院校區、張家界校區四個校區(師范學院實行以州為主體、湘西州人民政府與吉首大學共建管理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有招收港澳臺地區及外國留學生資格。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學業完成、考核合格,頒發吉首大學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吉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類別包括:文科、理工科、藝術、體育、職業高中對口招生;招生計劃形式包括: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單項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農村訂單式免費醫療培訓、吐魯番地區定點支持計劃、援疆合作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工作規章制度及有關規章、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具體實施,處理招生工作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關法規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開展招生工作改革和科研研究。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督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全過程進行督導,保證學校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學校辦學實際,結合各省生源情況、各專業就業情況,制定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 學校將省生源計劃報有關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具體省份、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儲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市、地區)間生源、專業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問題。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升級比例,湖南省內升級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其他省份升級比例不超過120%。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優先錄取選擇第一志愿的考生。學校招生名額出現空缺時,再向下一志愿或者經學校擇優錄取的考生錄取。
第十四條 非特殊專業考生專業安排:根據報考分數和專業偏好,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確定專業貝語網校,不設置專業差異。報考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對報考專業偏好不符合的考生,如同意調整專業,按報考分數調整至其他專業;如不同意調整專業,則不予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非文藝、體育類專業考生吉首大學專科分數線,按照專業志愿1:1比例錄取。
江蘇省考生專業編排遵循“先分數后等級”原則吉首大學專科分數線,選修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C,必修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4C1。
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照該省(市、區)的備案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含音樂、舞蹈、美術、設計類)招生規定:2020年學校不組織藝術類院校招生考試。藝術類專業以各省(市、區)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為準。原籍省份有明確要求的,按省招生辦制定的備案規則執行;對已備案的考生,我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統考成績較高的考生。舞蹈專業男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58米。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考生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定:湖南省內錄取原則為:對本省相應批次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的考生,按照考生提交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校擇優錄取;湖南省外按照省招生辦公室提交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不計算綜合成績的省份,對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規定: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術測試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測試。學校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錄取分數線、確定錄取名單,并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及有關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第十八條 農村定向醫學生招生錄取規定:農村定向醫學生招生錄取實行早批次設置,單獨設置錄取控制線。學校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將預錄取名單及生源情況報湖南省衛生健康委。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通知預錄取人選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根據簽訂的協議確定錄取名單。
第十九條 內地新疆普通高中畢業班、疆內合作辦學預科班、對口支援吐魯番地區、職業高中對口支援項目、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港澳臺聯合招生等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承認各省(市、區)加分、減分政策。
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均對男性和女性開放。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照當年公布的計劃實施。
第二十四條 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經費來源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核準的各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包括獎、助、貸、補、免、勤等較為完善的資助制度。學校除落實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外,還采取設立學校獎學金、社會救助專項資金、勤工助學機構等措施,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已被錄取而不能按時入學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延期入學。未經批準,一周內不入學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審。藝術、體育類專業新生還須參加專業復試。復試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理;作弊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