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04 16:52:42作者:佚名
1. 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
2017年,學校安排了105所高等院校專項招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網,主要招收思想道德品質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勤奮、成績優良的縣級以上偏遠、貧困、民族地區高中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考生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的報到條件;(二)本人及其父親、母親或者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實施區域農村地區,且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的;(3) 連續 3 年在戶籍所在縣的高中就讀,并實際就讀。考生的戶籍和學籍資格審查由各省(區、市)完成。
2. 招生專業
1. 招生專業詳情見附件,本專業名單為我校專項計劃招生全部專業,以各省公布的我校專項計劃最終招生分專業計劃為準。
2.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資格的考生人數比例,分省、分專業確定高等學校專項規劃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3. 如何注冊
(1) 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宣傳冊發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期間登錄網站,并按要求完成在線注冊。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包括學習情況、個人優勢和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
(2) 郵寄紙質材料
請按以下順序將報到材料裝訂好,并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前(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EMS寄至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應注明“2017 大學特設招生申請材料”。
1. 通過注冊系統打印的《2017 年高等學校特色專業招生申請表》;
2. 連續 3 年高中成績單和學術能力測試結果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農村戶口證明復印件(包括農戶口寫字頁、考生戶口頁、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復印件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 學校級或以上的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他反映學生成長和發展的現實材料。
以上材料需由中學審核蓋章,申請表需由考生和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選拔過程
1. 2017年5月,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報名考生的戶籍和學籍進行審核,我校將根據報到條件、考生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等情況,組織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網,由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集體學習確定入選的考生。
2. 6月3日左右,入選的考生名單將在我院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過我院招生網站或報名系統查看成績,我校不會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3. 入選候選人名單經我院招生網站無異議公示后,報教育部備案,入選候選人信息經相關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對后由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補充并確認考生的相關高考報名信息。公告無異議后,考生最終獲得我院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我院不再為此類考生組織其他考核。
5. 錄取方法
(1) 主動填寫報告
1.已入選我校高等學校專項招生的考生,需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
2.考生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填寫學校志愿者,高考填寫錯誤或未按要求填寫高考的志愿者,不享受相關招生政策;
3. 考生必須在我校公布的《考生所在省高校招生專項計劃》范圍內填寫專業志愿者,服從專業調整。
(2) 錄取原則
1.取得我院專項招生資格的考生網校頭條,高考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生入學控制分數線,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所報專業(類)要求, 學校將根據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按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最佳候選人,并根據我校 2017 年本科招生規定規定的專業錄取規則分配專業。
2.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來自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入考的科目必須與我院選用的專業(類)要求一致;江蘇省考生要求在學術能力測試的選定科目中達到 BB 級。
6. 組織和監督機制
1. 招生辦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我校專項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陽光工程對高校招生的要求,堅持政策公開、流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等學校專項規劃的招生和錄取過程進行監督。
7. 其他事項
1. 考生本人及其中專院校應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考生的學院專項招生資格;對以欺詐、徇私舞弊方式獲得錄取資格或學籍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報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