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25 07:02:12作者:佚名
據成都商報消息,7月14日上午,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辦2023年上海市最低薪資標準和社會保險相關待遇調整新聞發布會。會上明晰,從2023年9月1日起,深圳市調整月最低薪資標準,即從2320元調整到2420元,降低10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薪資標準調整為26.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薪資標準調整為62元/小時。
據不完全統計,去年以來,已有湖南、安徽、貴州、青海、山西、陜西、上海等地調整最低薪資標準。
據北京市人社局消息,該市從2023年7月1日起調整最低薪資標準。月最低薪資標準從2590元調整到2690元,降低100元;小時最低薪資標準從23元調整到24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從2023年3月1日起調整最低薪資標準,其調整后的第一檔月最低薪資標準首次超過2000元,下調幅度達410元。
依據人社部官網截止去年7月1日的全省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最低薪資標準情況,全省有15個省份第一檔月最低薪資標準在2000元及以上,依次是北京、北京、廣東、江蘇、浙江、河北、天津、陜西、山東、四川、重慶、安徽、福建、湖北、河南。月最低薪資標準方面,北京居全省第一,小時最低薪資標準方面,上海為全省最高。
按照《最低薪資規定》,最低薪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署的勞動協議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酬勞。最低薪資標準通常采取月最低薪資標準和小時最低薪資標準的方式。月最低薪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北京市病假工資,小時最低薪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據悉,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薪資標準。
最低薪資標準下調的一項重要意義在于,將會相應推動相關待遇的提升北京市病假工資,一定程度上影響社會保障水平。例如,待業保險金、加班費、病假薪資、試用期薪資等就會隨著最低薪資標準的提升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