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4 14:10:56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發[2021]3號)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發[2023]10號)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的通知》(鄂招生委員會[2022] (四)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專業范圍
1.藝術類專業包括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藝術”類專業,以及《目錄》中高職本科、專科專業“藝術設計類”專業職業教育專業專業目錄(2021年)》“表演藝術類”由各專業和“民族文化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組成。
2.藝術類專業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不組織專業考試,按普通類安排招生的專業,包括藝術史、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話劇、電影電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專業; 第一類是可以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安排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包括藝術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表演(導演)類、戲劇類專業。
2. 專業考試
三、藝術專業考試分為藝術專業全省統考(以下簡稱省統考)、高等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和戲曲專業跨省聯考(以下簡稱校考)。以下簡稱戲曲省際聯考)。 測試)。
4、省統考包括藝術設計、書法、音樂(含音樂表演、音樂教育)、舞蹈、播音與主持、表演(導演)、表演(含話劇、影視表演、話劇、影視編導)和服裝表演方向)等6個類別。
5、跨省戲曲考試專業為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
招收戲曲本科專業的院校有:中國戲曲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山東藝術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遼寧大學、蘭州文理學院、沉陽師范大學、內蒙古藝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河南大學。
六、除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學校考試的大學(專業)外,其他大學(專業)不得組織學校考試。 經教育部批準組織學校考試的大學(專業)在省統一考試的基礎上組織學校考試。 考生須參加省統考,達到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本科學歷控制分數線方可報考。 參加學校考試。
三、招生計劃
七、各高校制定湖北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限科目。 校考專業和戲曲省際聯考專業不編制省級計劃。 其他藝術類專業必須制定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下有招生方向的,須根據招生方向制定省級招生計劃。
八、高等學校必須將校考所有專業和戲曲省際聯考專業設置為一個學院專業組。
9.省統考專業分為藝術學、設計、書法、音樂表演、音樂教育、舞蹈、播音與主持、戲劇影視表演、話劇影視編導、藝術類等10個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服裝表演。 學校專業組。 同一招生類別專業不同招生條件、不同校區、不同收費標準的,必須分別設立院校專業組。
四、批次安排及志愿者申請
10、藝術招生批次分為:藝術本科學校考試批次、藝術本科統考批次和藝術高職院校批次。 所有校考專業和戲曲省際聯考專業均安排在藝術本科學校考定。
11、高考文化成績公布后,考生按批次填寫藝術相關申請表。
12、藝術本科校考設立學校專業組,由6名專業志愿者組成2024年湖北高考分數線公布,是否進行專業調整。
13.藝術類本科統考設立40個平行學校專業組志愿者,藝術類高職院校設立20個平行學校專業組志愿者。 每個學校專業組將設立6名專業志愿者以及是否服從專業。 調整。
14、具有多個省級統考資格的考生,可報考藝術類本科統考批次和藝術類高職院校批次中相應類別的院校專業組。
15、報考藝術本科的考生,可以報考藝術本科統考和藝術高專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報考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
5. 入場
十六、藝術類專業統考及格控制分數和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根據藝術類專業和本、專科招生類別,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生源、考生成績等因素確定。
17、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招生控制分數根據考生的偏好科目而定。 普通本科生的錄取控制分數根據考生的偏好科目而定。 戲曲專業跨省聯考以戲曲專業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為準。
18、藝術類本科統考實行的文化招生控制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的75%; 舞蹈、歌劇專業、表演(導演)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的要求可適當降低。 藝術類高職院校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不得低于普通高職院校招生控制分數的70%。
19.藝術類本科學校考試的提交時間為本科預審之前。 藝術類本科統考的報考時間為本科預科批次之后、本科普通批次之前。 藝術類高職院校的報送時間為高職院校預審后、高職院校普審前。
20、學校考試藝術類本科專業報送檔案時貝語網校,根據考生意愿,所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達到相應優先科目普通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學校考試合格者將向高校公布,根據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學生。
第二十一條 對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文化成績制定特殊錄取辦法。 特殊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并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在學校考試招生辦法中提前向社會公布。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考生情況、相關中考專業空缺計劃、生源來源以及向社會公布的中考專業錄取規則,申請破格錄取考生名單,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公布。 各類院校的破格錄取,須經藝術類本科院校審批完成。 對于普通本科招生控制分數在線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允許特殊招生。
22、戲曲專業跨省聯考報送檔案時,根據考生意愿,所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達到戲曲本科錄取控制分的考生檔案專業并通過戲曲省際聯考的,將發放到普通高等學校。 各高校將根據戲曲省際聯考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最優秀的學生。
23、藝術類本科統考批次與藝術類高職院校批次實行并行自愿報送。 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和省統考專業成績達到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控制分數線者。 基本上,備案成績是按照考生文化成績與省統一考試專業成績的比例綜合計算的。
24、藝術類專業申請成績如下:
音樂表演、音樂教育、戲劇影視表演、藝術、設計并行申請的申請分數為:(文化分數×40%+省統考專業分數×60%)×2。
播音主持、書法、戲劇影視編導并行申請的申請成績組成為:文化成績+省統考專業成績。
舞蹈、服裝表演平行志愿報考成績組成為:(文化成績×30%+省統考專業成績×70%)×2。
25、藝術類專業同等成績平行志愿者排序規則: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成績、語文、數學科目總分、語文單科最高分或數學單科最高分進行排名。數學、外語單項成績、首選科目單項成績2024年湖北高考分數線公布,然后按單科成績最高的從高到低順序選擇科目; 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候選人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 如果偏好順序相同,則將提交所有候選人。
6.其他
第二十六條 非藝術類專業不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 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四個可授予藝術類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要按省份制定計劃并安排招生批。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要嚴格對藝術類專業新生進行入學資格考試和專業復試。 對考試或專業復試不合格、錄取前后考試成績有明顯差異的考生,要組織專項調查并按規定妥善處理。
28.有關高校必須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 對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院校及相關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全國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嚴肅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法》等規定,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有關部門部署,要加強對本地區藝術培訓機構的規范治理,嚴禁機構進行虛假宣傳、炒作考試錄取結果,嚴厲打擊組織舉辦藝術培訓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為。考試作弊、干擾培訓機構招生考試秩序的。
第二十九條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當年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