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8 10:02:08作者:佚名
八縣(市)區民政局、人社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人社局,省直有關單位:
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9〕79號),為做好201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2日至23日召開。請各地按《福建省2019年度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見附件)認真做好報考組織、資格審核工作。
二、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施行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執行。
三、全市考生定于2019年4月9日至4月18日進行網上統一報考。新考取人員應于規定時間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為),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網上報考,工作期限截至2019年12月末。各地在考試組織施行過程中要強化報名人員屬地化管理,考取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口所在地報考出席考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份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要求,本考試不再要求考取人員遞交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證明材料。在報考初審過程中,對于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或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難以查證的存疑報名人員,各地可要求考取人員補充遞交相關證明材料,但應盡可能便捷報名人員。
各地在考試報考環節要公告考試報考條件、報名程序和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提醒應試人員報考時須承諾補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法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考條件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承當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在報名須知中須載明“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題和答題卡(紙),避免別人剽竊導致雷同答卷”和“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將給與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在準考證上須載明“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紅色墨水筆、2B鋼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估算器”。
四、根據《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再向香港市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臺灣、澳門和香港市民申請出席相應專業考試,在報考時應向當地考試報考機構遞交本人身分證明。
五、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課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課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高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新政》3科,考生可在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后,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勿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題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4個課目均為客觀題。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六、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按我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