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06 07:02:20作者:佚名
依據教育部《2022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投檔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河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河北省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冀招委辦[2022]1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保證研究生招生質量,特制訂本招生復試方案。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500名,其學校術學位84名,專業學位416名。
二、復試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測試、多元化考查的方式,積極探求并遵守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復試有利于選拔創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突出的人才。
2.全面考查,有所偏重。在全面評判德、智、體、美、勞以及專業素養和綜合素養等方面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的考評。
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復試過程中做到新政透明、程序符合要求、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完善。
4.科學制訂工作方案。統籌考慮疫情防治形勢,維護廣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綜合研判,擬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應急預案。
5.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升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6.中學全部專業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7.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確認復試通知、擬投檔通知。假如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確認相關通知,或則在確認后舍棄,我校將根據相關新政依次延后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領取通知。
三、復試要求
(一)復試資格分數線
出席全省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單科成績、總成績均達到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步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復試比列
所有擬投檔考生均須出席復試。
1.一志愿上線考生充足的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20%進行復試(不足1名按1名估算);如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復試比列不足1:1.2,按實際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人數進行復試。
2.調劑考生的復試比列原則上不超過1:5。
四、調劑
符合國家和中學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報考調劑,我校依據國家文件精神結合報考情況擇優調劑。
(一)調劑考生的資格要求
1.出席全省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單科成績、總成績均達到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步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申請調劑考生須符合當初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名條件。
3.調入專業與考生第一志愿考取專業相同或相仿,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考生初試課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課目相同或相仿。
4.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只接收考取臨床醫學專業(專業代碼為1051***)學位考生調劑。考取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新政調劑到其他專業,考取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5.臨床醫學學術學位各專業只接收專科為臨床醫學類專業的考生調劑。
6.西醫專業學位只接收報名西醫專業(專業代碼為1057***)學位考生調劑。
(二)調劑工作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相應報考手續,不經調劑系統操作,調劑無效。
2.每個調劑考生在調劑的同一批次只能選報我校一個專業,多報視為無效報考。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課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總成績擇優選聘步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初試總成績相同全部步入復試。
4.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課目不同的調劑考生,按照專業須要依次根據考生專業背景、初試課目、初試成績等次序擇優選聘步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調劑考生須在發出復試通知的6個小時內確認是否出席復試,否則將依次延后后續考生。因為考生個人緣由,未查看、未回復復試通知等其他情況而喪失復試資格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復試資格初審
考生應在中學規定的時間內,依照指定格式、按下述次序將相關資格初審材料發送至指定專用郵箱(,短信主題為“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初審”)。
考生須確保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經認定考生材料存在弄虛造假、徇私舞弊,取消復試投檔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考生應提早打算相關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后應密切關注,未通過初審者根據駁回緣由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遞交材料。復試前資格初審尚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出席復試。
1.準考證。
2.二代市民身分證(正背面)。
3.專科成績單,需加蓋考生專科高校管理部門私章。
4.學歷學籍材料(不能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將不被投檔)
⑴應屆結業生
①學生證電子版(有姓名、專業一頁);
②學信網《教育部大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下載或復印時,請注意12位驗證碼的有效期需選擇“3個月”以上,確保至2022年8月份有效。
⑵非應屆結業生
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電子版;
②學信網《教育部大專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電子版。下載或復印時,請注意12位驗證碼的有效期需選擇“3個月”以上,確保至2022年8月份有效。
學信網上無學歷信息或學歷信息與身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期限內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⑶取得美國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認證報告。
5.加蓋私章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附件1)。應屆生需加蓋考生管理部門私章,非應屆生需加蓋所在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私章。
6.考生按要求抄錄并簽字的《復試誠信承諾書》(附件2)。
7.報名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在擬投檔后遞交個人人事檔案,入學前未遞交人事檔案的承德醫學院2023年錄取分數線,不予注冊學籍。
8.定向就業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遞交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加蓋人事部門私章,附件3)。考生因報名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形成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而導致考生不能復試或難以投檔,我校不承當責任。
六、復試方式、時間
復試時間以大同醫大學研究生大學官方網站公布為準,中學將提早在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中學不再單獨通知考生。
考生應在復試階段保持通信暢通,因個人緣由缺席復試的,視為舍棄復試資格,由考生自行承當相應后果;如遇不可抗誘因,影響考生出席復試,請考生提早與我校研究生大學取得聯系。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網路遠程復試的形式,綜合運用“雙辨識”(人臉辨識、人證辨識)和“四比對”技術(學信網報名庫、學籍學歷庫、公安部人口信息庫、考生誠信檔案庫)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復試順序、復試試卷隨機抽取。
為強化對復試過程的監管,復試筆試全程錄音、錄像,起碼保留3年備查。
七、復試考評內容
復試考評包括“遠程面試+綜合筆試”,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復試具體內容及分數如下:
八、總成績估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推行百分制,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說明:初試總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九、錄取
(一)考生排行
1.排行按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英文成績、初試綜合課目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投檔。如考生所有成績均相同,須降低專業課測試。
2.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總成績將分別估算、分別排行,調劑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然后。
(二)投檔原則
1.各學科專業按照招生指數確定擬投檔名單,考生須在24小時內接收擬投檔通知。如有擬投檔考生舍棄投檔資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投檔,則依次延后本學科專業復試合格考生,所形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當。
2.考生有下述情況之一者不予投檔
⑴復試缺考者;
⑵考試違紀、舞弊者;
⑶思想品德考評不合格者;
⑷復試成績高于60分者;
⑸未按規定遞交檔案者;
⑹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者;
⑺有其他違背或不符合研究生招生和入學有關規定者。
十、復試組織工作
1.中學層面
中學創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和院長任主任,主管副市長任副主任,成員包括研究生大學、各二級大學(系、醫院)參與招生復試的工作人員。
同時,中學創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巡查小組,由紀檢委主任任主任,成員包括紀檢委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各環節的監督與檢測,并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的公平、公平。
2.二級大學(系、醫院)層面
⑴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
二級大學(系、醫院)創立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由黨政負責人兼任主任,成員由所屬學科的負責人組成,組織本單位復試的具體工作;創立本單位復試巡查小組,全程監控復試筆試工作;審議創立學科復試工作小組,上報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初審批準。
⑵學科復試工作小組
組成:工作小組由不多于5人的導師和具有副院長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1人為主任,負責具體復試筆試工作,并另設秘書1名。
學科復試工作小組應包含英語水平好的專家,也可臨時聘請英語專業的專家出席。凡有親屬出席本學科專業復試的人員,不得出席該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的復試工作。
工作職責:組織施行本學科專業的復試筆試、復查工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工作小組確定秘書的原則:選擇正直、認真、守紀、原則性強的人員,做好復試計劃的安排、復試情況記錄、復試相關材料的保存等工作。
十一、復試監督和復議
1.招生復試巡查小組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
2.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強化監管。
3.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堅持信息公開。中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對于招生計劃、復試投檔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及申述渠道等應公開的招生復試投檔信息承德醫學院2023年錄取分數線,嚴格依照規定確切、規范、充分、及時在大學官方網站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給以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初審和解釋說明工作。
4.推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所有出席復試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投檔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漏考題和故意增強或抬高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等行為,不得提早主動與考生進行聯系、泄露復試內容和成績,不得對考生作任何承諾,要著力維護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的公正、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視違法情節的程度給與行政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5.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
如有考生提出疑義,由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致函組織復試工作的“二級大學(系、醫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筆試工作進行復核。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舉行大會審議二級大學(系、醫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上報的復核結果,如爭議較大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由中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是否對提出疑義的考生再度進行復試。
復核結果須在提出疑義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