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2 21:20:13作者:佚名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通過考試、體檢、考核等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職人員。
二、申請條件、范圍及主體
1.基本情況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無違法行為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任職資格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條件
1.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之間出生)。
2.畢業證(學位證)上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相一致,且應聘人員須具有相應教學科目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職業高中教育崗位的除外,下同)。其中,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取得證書,逾期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3.2022年4月1日(含)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可報考。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且報考第二專業的申請者,須取得教育部第二專業學歷證明。
(三)適用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人,納入申請范圍:
(一)戶籍在寧波市(以2022年4月1日戶籍所在地為準)或生源地(指參加高考、考入大學時的戶籍所在地);
(2)第一期全國36所高校、部屬師范大學及浙江省12所重點高校錄取的本科畢業生(具體學校名稱請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下載附件),不限戶籍、不限籍地;
(3)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不受戶籍、籍貫限制:①本科、碩士專業相同;②本科專業為師范專業或者研究生專業為教育專業;③畢業于全國36所高校、部屬師范院校或浙江省內選定的12所高校。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專業報考。
2.自2022年4月1日起,現役軍人不能報考,非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能報考,非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埔陨蠈W歷生和研究生不能憑已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查明在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中作弊或者弄虛作假且尚在不得報考期間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事業單位人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5.根據《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永任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親屬關系,且在領導干部所在部門所屬或本單位事業單位任職的,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實行層層報告制度。
3. 招聘計劃
四、招聘方式及步驟
1. 注冊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日9:00至2022年4月6日16:00。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以變更所報崗位。報名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相近專業或近鄰專業的申請者需提供大學課程表(可從學業記錄或大學畢業時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上復印),課程表需拍照并命名為“招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于4月6日16:00前發送至郵箱。
2. 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4月6日16:00—4月11日16:00。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最終以報名人員填寫的信息為準。初審不合格者將在報名系統中說明原因。在此期間,報名系統將不對報名人員開放。
3. 查詢及重新登記
時間:2022年4月12日9:00-16:00。
已報名的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經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可再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經初審資格審查、重新報名后,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按1:3的比例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受名額取消影響的應聘人員,允許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減少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4. 付款確認
時間:2022年4月13日9:00—4月15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繳費板塊確認繳費并查詢是否繳費完畢。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注:繳費確認完畢方為報名成功)。由于繳費時間較緊,請考生在通過資格初審后及時繳費,避免影響考試。考試費用為50元/人(浙價費〔2018〕21號)。
5.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4:30
已完成付款確認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2. 筆試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4月23日14:00-16:00(具體安排視疫情管控情況而定,如有變化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即可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開始后30分鐘內,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荚囬_始后1小時內和考試結束前10分鐘內,任何人不得交卷或離開考場。
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范圍為所報考崗位對應學科的教育教學理論、教材與教學方法及本學科專業知識。初中、小學同一科目使用同一份筆試試卷(如初中語文、小學語文使用同一份筆試試卷),筆試不合格者將被淘汰(筆試及格分數=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的平均分,平均分高于60分,筆試及格分數為60分;平均分低于40分,筆試及格分數為40分)。
筆試后,按照高中通用技術、中小學信息技術、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學前教育崗位、職業高中專業教師及實習指導老師招聘崗位指標1:5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考試人選,低于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如按規定比例最終成績持平,則全部參加技能考試。
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按照招聘指標數與筆試成績的1:3比例確定(招聘指標數為3項及以上者,按1:2比例確定),低于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若按規定比例出現筆試成績持平的,則全部進入面試。
技能考試和面試前,教育局將對考生資格進行現場復審,筆試成績及復試人選名單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復試時間、地點也將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填寫、打印《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教師資格審查表》(左下角點擊“閱讀原文”下載附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首頁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不同類別應聘人員還需攜帶其他相關材料:
(1)2022年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院校《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普通話二級B級以上證書(漢語言文學須為二級A級以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網絡版PDF版本。未取得該證書的,應于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后及時提交。
(2)社會人員: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復印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位信息網打?。海?/p>
(3)應聘職業高中教育崗位: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位電子登記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相應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詳見招聘計劃中“其他條件”)。
(4)外國人:提供教育部頒發的海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海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留學回國人員,可視為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憑海外學校學籍證明參加資格評審(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簽署時間為準)。
資格審查時材料(證件)不齊全或提供的材料(證件)不符合資格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參加面試(技能測試)。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技能測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職位不予填補。
面試(技能測試)人員在資格審查開始前48小時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書面不參加資格審查的確認書,可在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換;在資格審查開始前48小時內提交書面不參加資格審查的確認書的,不再替換。
資格審查通過者,當場領取面試(技能測試)通知。
(四)技能測試
報考高中通用技術、中小學信息技術、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學前教育崗位、職業高中專業教師、實習指導老師崗位的人員需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與所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情況。報考體育崗位人員需自備技能測試運動服,美術考生需自備繪畫工具等貝語網校,音樂考生需自備特長展示設備,學前教育考生需自備繪畫工具及舞蹈道具等。其他技能測試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將被淘汰。按照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折算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試技能分數,筆試技能分數=筆試分數×50%+專業技能測試分數×50%)排序,按照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名額在3人及以上的,按照名額1:2的比例確定)(如最后一名考生筆試技能分數按規定比例相同,則全部參加面試),低于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技能考試對象在技能考試開始前48小時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不參加技能考試的書面確認,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應持身份證、面試(技能考試)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技能考試。技能考試對象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技能考試的,視為放棄技能考試資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補。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將采用試講形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授課能力、外貌、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專業素養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將被淘汰。
被面試人員在面試開始前48小時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書面不參加面試的證明,空缺名額將按照筆試成績或筆試技能成績(針對技能測試科目)從高分到低的順序遞補。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人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職位不予填補。
(六)結果
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或書面技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在符合面試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各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書面技能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按1:1比例計算,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為準;若筆試成績再次相等,則兩者均計入體檢。
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人選及體檢相關事宜將在香山教育信息網、“香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7. 體格檢查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改公務員招錄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招錄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招錄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象山教育信息,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進行,考核結果作為錄用與否的依據,考核結論為:不適合錄用者予以淘汰,符合條件者納入錄用人選名單。
(九)宣傳招募
招聘人選名單經象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后在象山縣人民政府網站()、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
()、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將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滿后,無投訴或者經審查認為投訴事項不影響招聘的,履行招聘手續,并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
2022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須于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國外高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上述招聘人選憑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材料辦理招聘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材料者,不予錄用。
辦理招聘手續時,發現應聘人員檔案信息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根據永教人[2008]12號文件規定,報考職業高中教育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象山教育信息,自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兩年內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實施進程有關情況及應聘人員公示情況將在香山教育信息網、“香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應聘人員關注、瀏覽,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報考人員初審、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考試報考資格,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四)體檢、考核或公示期間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考核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用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但應聘人員完成招聘程序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錄用。
(五)擬聘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應聘人員須自公示之日起90日內解決該問題;如在90日內未解決該問題,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新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新錄用人員由象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工作,須在象山教育系統任職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八)本次招聘用工工作接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監督電話為:-8938751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4-89386426(縣紀委、縣監察委員會第四紀檢監察組)。
(九)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詳情可致電:-65722642、65768781、65732890。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一)本次招聘將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結合當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缺席考試。
(2)以實際首次考試日期為準,考試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試前21天來自境內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所有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進入考場:持綠色“永興碼”或“健康碼”、目的地右上角無*號的綠色“行程卡”,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可每隔2-3分鐘復測一次)。此外,14天內從外省來寧波或返寧波的考生還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核實身份證件時,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五)考生進入考場前應如實填寫《考生健康聲明表》并交給考試工作人員,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和防疫相關要求。對瞞報、謊報旅行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關鍵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衛生檢疫、詢問、問詢和就醫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考生應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考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會、人際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佩戴口罩,加強旅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距離,盡量避免用手接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時清潔消毒雙手。外省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前來甬備考。
(七)隨著疫情形勢的發展變化,如有新的防疫措施,以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