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8 10:23:27作者:佚名
上海海洋大學2025年
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
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來了
詳見↓
一、院校全稱
上海海洋大學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999 號
三、辦學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海洋大學
畢業證書的頒發對象為:完成規定學時,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將由上海海洋大學授予相應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該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層,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負責組織和執行招生工作的固定機構,承擔著本科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而校紀檢監察部門則作為招生工作的監管機構,主要負責對學校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上海海洋大學在編制本年度招生計劃時,嚴格遵循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招生規模,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學校充分考慮自身的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同時結合近年來各省(區、市)各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規劃。
上海海洋大學在本年度的招生計劃中,針對不同省份(包括自治區、直轄市)及專業,具體招生名額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請查閱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等相關文件。
3. 上海海洋大學各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外語語種
入學考試中對于外語語種的規定是: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以英語為考試語言的外語考試,而其他專業的考生在參加入學外語考試時,其語種選擇則沒有限制。
日語專業專注于日語教學,而其他各專業則采用英語進行教學。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據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簡稱《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條款,考生需如實填寫并提交個人健康狀況。
《指導意見》第一條中提及的六大疾病患者,學校將不予其錄取資格;同時,《指導意見》第二條所指的色盲、色弱以及單色識別不完善者,學校將對水產、生物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生態學以及食品科學與工程等專業不予錄取。
入學后,學校將對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復查。若學生患有《指導意見》中提及的六大類疾病,或符合第二條中色盲、色弱、單色識別不全的條件,并且被錄取至水產類、生物科學類、海洋科學類、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生態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等專業,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以及本校的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錄取規則
上海海洋大學承認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相關條例所實施的全國性加分政策。該校僅接受考生投檔成績中計入的最高加分項,且該加分項的分數上限為20分。高考加分項目的具體適用范圍和分值標準,需遵循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學〔2025〕2號)及相關規范性文件。
二、 各類招考錄取規則
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的錄取標準: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遵循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定,并結合當年的考生來源狀況來設定調檔的比例。省級招生辦公室會依據該校在當地設定的招生名額和既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包括加分項)對報考該校的考生進行投檔操作。而具體的投檔比例,則由學校根據不同省份的實際考生來源情況進行具體確定。依照志愿投檔的順序,院校查閱考生資料的比例一般應限定在120%以下;而依照平行志愿投檔的順序,院校查閱考生資料的比例一般應限定在105%以下。
學校在專業錄取方面,依據“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以考生的投檔分數為準,依照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同專業之間不存在志愿級差;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考生的總分將包括各省的政策性加分。
采用同分錄取機制。依據各省份提交的分數排名順序進行錄取。對于沒有分數排名的省份,則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的成績高低依次進行比較。
對那些雖被投檔至我校但未選擇具體專業志愿,且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專業分配的考生,我們將進行調劑錄取。此類考生僅能在其投檔組別內尚未招滿名額的專業中接受調劑。我校將綜合考慮投檔情況,并結合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來決定調劑錄取。而對于那些不愿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我們將予以退檔處理。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區、市)海洋大學錄取分數線,錄取的具體規則和流程需遵循省級招生辦公室的規定。此外,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必須與該省份內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專業要求相吻合。
三、 征集志愿規則
當投檔的生源數量不夠時海洋大學錄取分數線,省級招生辦公室可以在同一批次的錄取分數線內網校頭條,根據剩余的招生名額全部進行志愿征集和投檔操作,而專業的錄取方式保持不變。如果生源數量依舊不足,學校不會采取降低錄取分數的方式,而是將剩余的招生名額重新分配到生源較為充足的省份和城市進行錄取安排。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依據《本市公辦高校本專科學費形成機制優化相關通知》(滬發改價調〔2023〕21號),該院校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等專業學生的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500元,而理學、工學、農學專業的學生學費則為每人每年7000元。“雙一流”建設項目涉及的學科領域包括水產類,具體涵蓋水產養殖學、水族科學與技術以及水生動物醫學等;此外,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7700元。
依據《關于印發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18〕2號)以及《關于延長有效期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23〕24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以及市場營銷專業的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500元。
住宿費標準
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本市松江大學園區及部分公辦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正式文件》(編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規定每位學生的年度住宿費用為1200元。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嚴格遵守國家及上海市關于學生資助的相關政策,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通過“綠色通道”順利申請入學。入學之后,他們可以依照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以及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此外,學校還特別設立了30多項獎學金和10多項助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依據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規范,秋季招生考試過程由學校內部的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招生辦官網:
咨詢電話:、、
十六、其他須知
新生入學之后,學校將依照教育部及學校的既定規定對入學資格進行復核。對于復核結果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資料丨上海海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