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跟蹤管控。鎮
二是實行定期見面。
三是實行動態研判。
四是實行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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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23 10:49:34作者:admin2
對重點人員采取的管控措施有:
一是實行跟蹤管控。鎮
二是實行定期見面。
三是實行動態研判。
四是實行風險評估。
結合日常工作,通過網絡信息和實地調查,掌握重點人員就業狀況重點人口管理規定、交往人員、經濟來源、居住處所、活動軌跡等情況,對重點人員是否有到區、市和進京上訪、違法犯罪跡象作出評估,對有異常行為的重點人員,及時列為高危人員管控,作為重點關注對象。
“列管”指公安機關依法列入重點管轄,對象主要是應當由公安機關監管的如保外就醫等,監管便于控制的如吸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還有重點消防單位、區域,邊防控制段等。
重點人口管理是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對危害活動嫌疑的人員實施重點管理的一項由內部掌握的基礎工作,為預防、發現、打擊違法犯罪括動,教育、管理、挽救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維護社會治安,特制定本規定。
重點人口是指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治安嫌疑,由公安機關重點管理的人員。重點人口管理為公安機關內部掌握的基礎工作,嚴禁對外泄露。"重點人口"為公安機關內部用語,嚴禁對外使用。
擴展資料:
重點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1、通報協查制度。現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暫住人口管理中發現和列管的重點人口,應當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報、了解掌握重點人口的基本情況;對人戶分離或者暫住的重點人口,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了解掌握其去向,及時將列管依據等主要情況書面通報給現住地公安派出所。
2、材料轉遞制度。政保、經保、治安、刑偵、邊防、出入境管理、文保等業務部門以及公安派出所在查處各類案件時,應當將可能涉及重點人口的信息材料及時轉遞到涉案人員的現住地或者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清理考察制度。對重點人口情況應當定期進行清理檢查,準確掌握動態變化情況;對需要變更類別、撤管的人員,應當及時辦理審批手續。
4、檔案管理制度。對列管的重點人口應當逐人建立檔案,列管依據、審批材料、考察材料以及照片、指紋、筆跡等材料應當齊全。戶口遷移的,應當將檔案轉遞到遷入地公安機關管理;撤銷管理和已經死亡的重點人口的檔案,應當長期保管。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重點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