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29 21:26:13作者:admin2
各縣(區)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能力建設,中央財政決定用兩年時間幫助市、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實驗室基本設備的裝備,按市級60萬元、縣級36萬元裝備標準安排補助。在2007年全市衛生工作會議上,市政府與臨川、宜黃、南城、南豐、黎川、金溪、資溪、東鄉、樂安等九縣(區)政府簽訂了衛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疾控中心實驗室疾病檢測檢驗能力達到建設標準。
為順利完成項目工作,請各縣(區)衛生局積極爭取當地財政支持,努力完善疾控中心實驗室疾病檢測檢驗能力。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檔案建立工作,并根據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裝備基本目錄的要求,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完成實驗室設備添置計劃的制定工作,省衛生廳及市衛生局將適時進行抽查。實驗室裝備計劃請于3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市衛生局疾控衛監科,電子郵箱:wsj_zgg@163.com。附件請在市衛生局網站疾控衛監科相關文件中下載,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