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03 09:11:28作者:網絡
目前北京的相應繳費標準是:
養老保險繳費: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賬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
醫療保險繳費: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
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一般是8%到10%.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
(注“統籌基金”: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賬戶;(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關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后還必須有求職的意愿,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如果失業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給你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