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20%,單位負責10%,個人負責10%
從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珠海市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為:
上限: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 />
更新時間:2021-05-03 12:53:21作者:網絡
珠海社保繳費比例:
公積金:20%,單位負責10%,個人負責10%
從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珠海市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為:
上限: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3363元乘于300%,等于10089元;
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保險上限,香洲區、萬山海洋試驗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橫琴經濟區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2867元乘于300%,等于8601元;斗門區(2359元)、金灣區(2648元)按各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的300%,等于斗門區(7077元)、金灣區(7944元)。
下限:
基本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下限,香洲區、萬山海洋試驗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橫琴經濟區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2867元乘于60%,等于1720元;斗門區(2359元)、金灣區(2648元)按各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的60%,等于斗門區(1405元)、金灣區(1589元)。
社保費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費綜合征繳率為18%,其中單位負擔10%,個人負擔8%;
(2)基本醫療保險費綜合征繳率為8%,其中單位負擔6%,個人負擔2%;
(3)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費及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費率為2%,個人不繳費。
(4)失業保險費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應按參加失業保險職工 (含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總額的1%繳納,城鎮合同制職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5)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按所屬行業的不同分為0.2%、0.6%、0.8%三級費率。
(6)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職工繳費工資0.7%繳納,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