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洞悉人心,舌尖又毒,被譽為“最會講故事的人”。他是一位老練的小說家,但他熱衷于描繪各種離經叛道和邊緣的人物。他的作品幾乎被翻譯成所有語言,在他有生之年,他是世界上“最著名和最賺錢的作家”。我們對毛姆有很多疑問,他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有什么優點,以及他的工作與他的生活有什么關系。
11月17日晚,理想國邀請毛姆短篇小說的翻譯、書評人陳一侃與讀者舉行在線交流會,期間陳一侃談到了毛姆的生平和作品,也談到了他在翻譯毛姆作品時的感受。我們將與大家分享本次線上交流會的一些精彩內容,希望沒有參加本次線上交流會的你也能對毛姆有一些新的認識。

陳一侃:
大家好,很榮幸能加入毛姆的在線交流小組。作為譯者讀者,還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活動,不知道以后會是什么樣的尷尬場面。而且因為大家都在努力擠進這個群體,所以應該都是毛姆的戀人,所以我不知道該說什么來增加大家對毛姆的興趣。
然而,我也注意到一個現象,無論是在微博上還是在其他地方——地鐵上、圖書館里、書店里,甚至以最粗俗的宣布菜名的方式——提到書名,或者貼封面,也可以增加閱讀的興趣,并以某種方式戳到你。我還是想引用 Jonathan 先生(劉錚)的一句話:“努力工作是很辛苦的,每個人都應該給自己最大的機會。也就是說,無論你是愿意花錢買書,還是聽什么都不懂的人講書,都是努力工作的機會。
所以在今天的談話之后,即使沒有營養,如果每個人都能更愛閱讀,即使只有一個小時,那也很好,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那個小時會發生什么。
小編之前已經幫我整理了你的一些問題,當然也有一些大家在乎的點和好奇心都差不多,所以我先挑幾個來處理貝語網校,然后大家覺得有沒有問過的事情,或者是什么感受,繼續交流。

你覺得毛姆先生的作品最大的魅力是什么(@水白)
?

您認為毛姆的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綠豆貓貓).
我認為開場白應該以最坦率的方式回答,首先向大家坦白——我今天要談的內容,以及我對毛姆的看法,其實可以在我的后記中找到。當時,這篇文章的帖子澎湃,總結的標題非常好——“離經叛道的文藝氣質,在任何時代都有致命的魅力”。其實這篇 5000 字的文章只是一句話,剩下的都是為了稿費敷衍了事。
我覺得毛姆最大的魅力就在這里:他有一種“粉絲”的心情,對一流的作家和一流的文學創作有一種神秘的欽佩。當我閱讀其他作家的作品時,我對此有最明顯的感受——我對自己說,“這不是毛姆嗎?“我讀過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的書,他肯定是一位非常好的小說家,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讀一讀他的《白晝的遺跡》(The Remains of the Day)。我讀的書不多,但他的《永不讓我走》(Never Let Me Go)和《被埋葬的巨人》(The Burried Giant)在我看來并不多。但我讀了他的一本短篇小說集《夜曲:音樂和夜幕降臨的五個故事》(Nocturnes: Five Stories of Music and Nightfall),其中有幾篇關于音樂的短篇小說。你可能不知道,石黑一雄最初想成為一名歌手,所以他對音樂也有著一種高不可攀的崇拜,這與毛姆對他認為真正的作家的崇拜非常相似。我覺得這很感人,但實際上是人性中的一種宗教感。雖然這種宗教的匍匐姿勢,這種降服自我、抬頭仰望的姿態其實并不好看,但在古往今來的許多藝術中,我們發現這種姿勢非常動人。
但也許對我來說最大的吸引力和最吸引人的東西不是一回事。毛姆最大的魅力在于我的推測,或者說是大家仍然閱讀毛姆的重要原因。他感動了我,我是如何愛上毛姆的,現在我想起來,那是另一個故事了。毛姆最吸引我的是他可以把我送走,然后送到別的地方。這兩年,我也發現,閱讀其實是一種體驗。讀書就是借用別人的意識,也就是用別人感知世界的方式活一會兒,用他的意識活在一本書里。普魯斯特說過:文體,所謂文體,不僅僅是在語言的層面上,而是一種感受世界的方式。所以,無論人們如何評價毛姆的文學價值,他幾乎是這個層面上最好的,讓你進入另一種意識,沒有人比毛姆做得更好。
和小寶先生聊天時,他告訴我,他經常在包里放一本毛姆書,在飛機上看。我以前是這樣的,只要你給他半張紙,給他一個說話的機會,他就能讓你陷入他的氣氛中。讀書的終極考驗是公共汽車。如果你在公交車上能一直讀到它,而且你覺得旅程太短了,而且你可以一次性到達車站,那么這本書就是成功的。毛姆給了我很多愉快的巴士旅行。

如果你還沒讀過毛姆,你應該從哪本書開始呢?謝謝 (@Vicky)。
如果你要向毛姆的新讀者推薦毛姆的著作,你會推薦哪一本作為入門書?你應該按什么順序閱讀他的許多作品?( @小葵2333 ).
我讀了一本圣經,尼克·霍恩比(Nick Hornby)為《信徒》(The Believer)雜志寫了一系列專欄,我同意其中的許多觀點。其中之一是他說讀數越短越好。要接近作家,一本 7 卷的書不如一本 3 卷的好,長篇故事比短篇好。愛倫·坡說,小說的問題在于,你不能一口氣坐下來讀完它們,生活不可避免地會混入其中,打斷你的體驗。毛姆對我來說是一種完整的體驗,他可以讓你走出你的身體,走出你坐著的房間,走出你生活的時代。

然后看看他是如何在一個非常短的空間里做到的,原本是將文字打印在紙上,這樣文字就可以被你看到,這是他創造的一個奇跡。所以我認為短篇小說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長篇故事我看了幾部主要的,唯一的建議就是先避開《人性的枷鎖》。短篇小說集也有很多版本,因為有翻譯,我推薦 Ideal Country 出版的《愛德華·巴納德的隕落》。
陳老師,您在翻譯毛姆短篇小說全集 1 時,是按照原名順序翻譯,還是先選擇自己喜歡的譯文?如果你必須選擇一個你最滿意的故事,你會選擇哪一個?您建議先閱讀哪一本?(@王大可
)。
毛姆的《尋歡作樂》中有一句話,驗證布丁的方法是吃。就我個人而言,我非常喜歡我的工作方式。我最喜歡的讀物是對《巴黎評論》作者的采訪,所以我會在假裝出名后談談我的方法。
其實也沒什么很神秘的,我從中間開始翻譯。選擇其中一個中間,等待找到語言的含義,然后翻譯前面的。讓你先入為主,忽略你身后語氣的曲折。在翻譯的某個時刻,當你覺得自己已經進入了某種迷茫狀態時,你開始翻譯第一個故事、第一段和序言。
事實上,這都是一種幻覺。因為我的第一部文學作品《海風中失去的血的禮物》甚至是最早的幾個手工翻譯的故事。事實上,已經有好幾年了。后來回頭看的時候,我把以為后來修煉后做的翻譯和當時翻譯的第一個故事對比起來,根本沒有任何進展。
閱讀體驗的品質,就是生活與文本之間莫名其妙的相遇。毛姆有點好,因為他的故事里沒有我“不推薦”的東西,所以大家都可以靠運氣遇見他。

陳先生,您不僅是一名翻譯,還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讀者。閱讀時,尚未探索的新作與已經被時間證明的經典之間,又是如何權衡的?( @Dr. 斯特朗 )

選擇閱讀什么可能是這個群體中大多數人的終極問題。奧登在《染工之手》中說,搞笑并不總是對的,但錯得最少。因為我特別容易困倦,所以虛榮心是我的最高指南。只有當我想能夠在別人面前談論一本書時,才能快速閱讀一本書。
這兩年我一直在幫《東方早報》寫一個“字里行間”專欄,介紹歐美的新書,所以我總是處于追趕歐美最新熱點話題的狀態,或者是熱點中唯一能聊的一兩本書。我認為讀者,如果我們可以非常自負地稱自己為讀者,那么在他們自己的書架前應該總是處于一種無拘無束的自尊中。音樂評論家和電影評論家不太可能這樣做,因為他們可以閱讀最新內容十次中有九次。兩年前我想讀布克獎的入圍名單,在多次失敗后,今年我沒有再嘗試。但我也認為,讓我們擺脫一種富有同情心的權衡是一件好事,比如“我什至還沒讀過《白鯨》,我怎么敢評論美國文學?“這實際上是《日落之前》中的一個模因。我想我可以放下這種內疚感,看看它,讀它,如果它不有趣就放下它。
老師,你說毛姆的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他送你走,送你到另一個地方。這是否與您的體驗有關。朋友們說,看完《人性的枷鎖》后,并沒有太大的感悟。但我自己覺得毛姆寫到我內心深處。比如,家鄉的陌生感,在《月亮與六便士》中尋找根源的感覺。(@綠豆貓貓).
閱讀必須與個人經歷相關。和你那個朋友一樣,我讀《人性的枷鎖》時并沒有太多感悟,因為我沒有痛苦的童年,他的折磨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打動我。但是,當我寫了一篇贊美毛姆年輕時的情和對一流作家的欽佩的文章時,我完全暴露了出來。我對真正的創作者也有一種絕望感,他們真的寫得很好。而我覺得毛姆之所以受到追捧,也是因為大多數讀書的文藝青年都有這種感覺。
讀完《刀鋒》后,你會再讀一遍《維特根斯坦傳》嗎?你感覺有什么不同?( @風之谷 ).
我不知道為什么我膚淺的外表讓你覺得我讀過維特根斯坦。據我所知,《刀鋒》與維特根斯坦關系不大,是周旭亮先生本人在《刀鋒》譯者序言中摸索出來的。我不知道我是否需要閱讀它,但如果你有任何想法,我可以向你介紹它。
陳老師,不知道這個問題會不會很傻,我只想問一下,在翻譯的過程中,如果嚴格按照“信”來翻譯,句子結構會很奇怪,甚至不符合中國人的習慣。此時,我們應該適當地放棄“信仰”,追求“優雅”還是流暢?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還是以流暢和創造性的方式翻譯文學作品更重要?( @努力碼字 ).
如果我在中文翻譯圈討論“欣、大、雅”的概念,我可以聊很久,甚至談到失言。但總的來說,我說過,文學譯“信”就夠了,“大”是無稽之談,“雅”是民族罪人。所謂“信”,就是表達原文作者想在原文中傳達的意義、情感、意境。原作的唯一責任就是傳達這些東西。所謂“reach”的意思是表達就夠了,所以我覺得是無稽之談。所謂“優雅”,就是你可以在翻譯中按照自己的意愿來修飾原作,我認為這是一種將原作具體化的庸俗沖動,我非常不同意這一點。
你擔心的是,為了 “信仰” 的緣故,中文可能會引起尷尬。我堅信文字如何相互交流。原文想要傳達的各種情感和效果,除了文字游戲本身之外,還可以用另一種語言復制。我對翻譯和文學的迷戀完全基于這個前提。
在翻譯毛姆之前,簡先生會先把所有的譯文都找出來研究,然后再開始寫作,還是會拋棄所有前人的影響,直奔自己的道路呢?( @Lucy_J )

當我翻譯時,我不僅不閱讀其他人的翻譯,甚至不閱讀任何翻譯的文獻。因為前面說過,中文翻譯圈的一些譯者對“letter, da, and ya”的理解有偏差,所以我不敢冒這個險,怕他的翻譯語氣會感染我。所以,我在翻譯時盡量不看翻譯。但我也是一個非常實惠的人,所以翻譯后,我會盡量多地比較翻譯,找我自己翻譯的毛病。翻譯完毛木后,我其實借了很多譯本,改正了很多讓我感到羞愧的不足。
陳先生,本杰明在說書人中說,這是經驗貶值的時代。在當今時代,互聯網社交網絡的影響只會變得更加嚴重。網上講故事的人比比皆是。作為一個講故事的人,毛姆用他一生的寶貴經驗向我們展示故事,他從未厭倦。但是他的經歷和我們自己的經歷之間的豐富性之間的差異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影響了理解。在翻譯的過程中,陳先生覺得毛姆調和了各種沖突。( @木麻黃樹 ).
每個作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借鑒了經驗。例如,我讀過很多關于當代英國作家的艾倫·霍林赫斯特 (Alan Hollinghurst) 最近出版了他的書《陌生人的孩子》。他說,他寫歷史小說的時候,是回到某個歷史場景,他基本不做研究,他用想象而不是研究,他覺得這個更重要。另一方面,毛姆是一位體驗式作家,他承認自己只是一個轉錄員,也就是說,他記錄了他所看到的,這是他創作的重要方式。
幸運的是,對于譯者來說,我們不需要探索如此廣泛的話題,因為每句話都清楚地擺在我們面前。你只需要足夠接近,知道這句話想要達到什么目的,并在翻譯中表達出來。

如何理解和總結毛姆作品中揭示的愛情概念?(@凌).
本科的時候,我剛開始讀毛姆的書,記筆記很認真,當時可能記得還不錯,有些字印象更深刻。當時satisfaction是什么意思?怎么讀,我從毛姆那里抄了兩句話:“Loveisonlyadirtytrickplaying on us 以實現物種的延續。(愛是讓這場競賽永久化的骯臟伎倆。“另一個是,”除非愛是激情,否則它就不是愛,而是其他東西。激情不是在滿足中茁壯成長,而是在障礙中茁壯成長。(除非愛中有激情,否則它不是愛,而是其他東西。這種激情是要燃燒和強化的,不是通過滿足它,而是通過阻礙它。)
當然,我還沒有想過這是否能概括毛姆對愛情的整個看法,但在這里你可以看到毛姆的思維方式。他對情緒之類的事情持務實的態度。他不否認愛,但他說,我不明白什么大道理,我覺得你講的概念可能很空洞,但我能感覺到,渴望是真實的。而且,揮之不去的人可能會讓你更加渴望它,這也是可以真實感受到的。因此,沒有必要否定你認為源自它的愛satisfaction是什么意思?怎么讀,但也沒有必要限制這些名詞。讀毛姆也是一樣,所謂的二流作家只是一個空洞的等級或頭銜,但你讀毛姆時發現的樂趣是真實的。就像沒有激情的愛一樣,沒有 “樂趣” 的閱讀可能是另一回事。
你怎么看待《刀鋒戰士》中的拉瑞,在找不到人生目標和方向時,選擇搖臂?( @Imzhangwenbo )
事實上,我認為 Larry 已經找到了非常好的人生目標和方向。他回答說:“你想做嗎?石說,“我不想無事可做”——也就是周先生翻譯成“搖臂”的那句話。我說的那句話在我的整個青年時期都像燈塔一樣閃耀。如果我能像 Larry 一樣,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和堅定不移的前進方式就好了。

您好,陳先生!您在后記中提到,希望將作者的經歷傳達給原著讀者,并嘗試通過翻譯將其再現給目標讀者。這可能意味著不同的作品以非常不同的風格和筆被翻譯。那么,你自己的 “真實 ”文本和你翻譯毛姆時的文本有很大的不同嗎?(@紅牛每天喝).
根據這位讀者的說法,“這可能意味著不同的作品可能必須以不同的風格進行翻譯”。這是我關心的一件事。這不是“可能”,我認為這是譯者的基本要求,或者說是基本追求——是否這樣做是另一回事。那么問題來了,像我這樣“戲劇之路”非常狹窄的譯者呢?我覺得我就像譯者中的伍迪·艾倫或休·格蘭特,但我只能扮演一個角色。但為了生活,你不能永遠翻譯克萊夫·詹姆斯。
之前翻開的《海風中的失血禮物》,其實跟我原來的寫作風格相去甚遠,把我拉得劈開了。當然,這是一次很好的訓練,會迫使你與不同的風格作斗爭。但是我不相信你可以用原文的文本來練習自己,當然你可以私下里用它做任何事情,但是當你把它作為出版物放在讀者手中時,你就要對原文負責。因此,仍然需要選擇在一定范圍內可以做的樣式。
那么,為什么毛姆本人就是他書中描述的那種懶惰,但卻非常努力地生活,成為一個講故事的人呢?這是虛偽嗎?(@阿芮).
文學作家往往來自一個本身就深深糾纏的主題。毛姆最大的擔憂是他不受歡迎,這是他悲慘的童年造成的。他真的希望人們喜歡他,所以他不會放棄自己的生活。但在內心深處,他渴望那種不在乎、放棄一切、放棄詩歌和遙遠地方的藝術生活。所以這種張力其實就是他文學的力量。
我想讓陳先生擴展一下剛才的“搖臂”問題,藍仁哲的翻譯中的福克納經常用我們習以為常的口語來代替美國俚語。(@木麻黃樹).
我認為用中文成語和口語復制英語中類似的表達是正確的方向,但俗語和成語,顧名思義,受到很多地理限制。因此,在語言中,重要的是要考慮到讀者可以接受的限制。當你使用“shakeking your arms”時,你實際上低估了它的風格色彩和讀者對它的接受度。在這種時候,一旦很難找到它的中文對應物,就應該用評論來處理它。
(文章來自公眾號《單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