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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8-06 03:54:56作者:admin2
涉及八年級上冊《道德與法治》第三單元第三課“法不可違“的時事題如下:
同學們,家長朋友們:這是一個不同于尋常的春節,我們的國家正在經受一場嚴峻的考驗。每個城市,每個鄉村,每個家庭,每個人,都參與了這場生死攸關的疫情阻擊戰,我們堅信,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上下同欲,和衷共濟,科學防治,一定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這場疫情阻擊戰中,有39個囯家對中國進行了人道主義援助;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每個省都向疫情源發地派出了醫療隊;這場阻擊戰中,一線的醫生護士成為成為了最可愛可敬的人,一名醫生告別了兩歲的孩子上了抗疫一線,一名護士的母親去世都沒能回家,向著家的方向含淚鞠了三個躬,一名護士連續工作暈倒了;一名參與雷神山醫院的普通民工把自己的工資捐了出來,一位不知名的拾荒者把兩千元送到派出所門口,留下一張字條后走了,海外華人,購買了醫療用品用飛機運到國內;召必回、戰必勝,2月2日上午,武漢火神山醫院正式交付中國人民解放軍醫務工作者,軍醫加入了疫情阻擊戰……這些都是社會正能量,感動著我們,傳遞著扶危濟困的中華美德丶弘揚了自強不息的中華精神,展示了同舟共濟的中華力量。
在這場阻擊戰中也有哄抬物價,高價賣白菜賣口罩的違法行為,有毆打防疫人員的犯罪行為……學以致用,讓我們溫故知新,用學到的知識分析身邊的案例,提高守法自覺性,做守法公民。從今天起,我陸續推出時事政治題,希望同學們認真思考,分享給父母,共同學習、一起成長!同學們加油!相信我是最棒的”!
↑材料一視頻
[戰“疫”說法01]
↑材料一:2月5日晚上,山東泰安新泰市公某酒后毆打四名社區疫情防控人員,2月12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公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材料二:2月3日上午8時許,濟南市萊蕪區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鄧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強行進入公司,并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在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鄧某某仍然拒不服從民警執法,并毆打民警徐某,造成其執法記錄儀滑落。在民警徐某將執法記錄儀轉交輔警時,鄧某某再次毆打民警徐某。2月12日上午,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山東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被告人鄧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材料三:成本一盒5元的口罩以198元出售!累計漲價28倍,經營者以非法經營罪被提起公訴
日前,在某寶開設網店銷售勞保用品的萬輝特工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謝某某,在疫情期間,以7元每盒的價格購入一次性口罩,后以198元的價格在某寶網店出售??谡咒N售到武漢、溫州等疫情重災區,累計獲利17萬余元。
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最后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罰款人民幣1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0.3萬元。判處萬輝特工貿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引以為戒!
↑材料三圖片
問題1:材料一中的公某“和材料二中的鄧某某是什么性質的違法行為?
問題2: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有何不同?
問題3:對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罰有哪些(刑事處罰手段和附加刑種類)?
問題4:公某和鄧某某的行為對我們有何警示(青少年怎樣做守法的公民)?
請同學們把上面4個問題的答案寫一寫,請家長們做好督促![握手]
問題5:針對這次疫情,湖北、廣東、湖南、浙江、安徽、北京等多個省、市、自治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請查閱相關材料回答:什么是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
問題6: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90 號)《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已于2020年2月1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思考回答:(1)山東疫情防法的發布有何意義?(2)談談你對法治中國“的認識。
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情節輕微是行政違法行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情節嚴重,就是妨害公共安全罪,適用刑法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條文。在疫情防控期間毆打執法人員會從重從嚴處理。材料一、材料二中都出現了有期徒刑“字眼,是刑罰處罰手段,公某和鄧某某都是刑事違法行為(即犯罪)。
與上面兩則材料類似的是張某芳案:2月11日,山東濰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張某芳康復出院,隨即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交公安機關。據悉,張某芳因刻意隱瞞個人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致使與其接觸的17人被確診或成為疑似病例。張某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會被判處有期徒刑。
鄧州派出所領導酒后硬闖防疫點:6人聚餐5名干部被撤職免職
2月9日晚,河南省鄧州市公安局穰東派出所負責人孫列浩,穰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子錄,黨委副書記李曉東,鄉村振興辦公室主任趙鄭旺,鎮政府借調國土所工作人員涂成斌,受穰東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趙書誦邀請,違規在一未開業餐館聚餐,除涂成斌外,其余5人飲酒。飯后,孫列浩駕駛自家轎車返回其居住的鄧州市城區某小區,進入小區時未佩戴口罩、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登記,并將人行道升降桿抬起意圖強行進入小區,被防疫執勤人員攔阻并發生爭執。在防疫執勤人員報警,湍河派出所出警民警現場勸告教育后,孫列浩才登記個人信息。2月10日,鄧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孫列浩禁閉三日并立即執行,停止其穰東派出所負責人工作。2月14日,鄧州市紀委研究并報鄧州市委批準,給予孫列浩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給予王子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穰東鎮黨委副書記職務,依法免去其穰東鎮鎮長職務。其它三人免職處理。
科普:公務員處分有6種類型,都是如何規定的?
處分權限:國務院組成人員由國務院決定;地方各級政府的正、副職領導由上級政府決定;各職能部門正職領導由本級政府決定。
處分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6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類似精神警告;降級就是降低職務級別,從國務院總理到最基層的辦事員,我國公務員共分27級,所謂降級就是降低這個級別;撤職就是撤銷領導職務,必定也帶來職務級別的降低。
處分期限: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記大過18個月,降級和撤職24個月,開除無限期。
處分的適用:兩種情況需要特別注意:一是“數罪并處”。一個人有多個違紀行為,采取“分別決定,合并處理”的原則處理,對每一項處分分別作出決定,合并一起處理。如果各個處分決定是不同種類,嚴重的吸收較輕的,只執行較嚴重的處分和期限;如果各個處分決定是同種類的,合并成一項,期限采取限制加重原則,高于最低處分期,低于各個處分期總和,但最長不超過48個月。二是“新仇舊恨”。如果在處分期內,又給與新的處分,采取“并苛”原則,先減去已經執行的處分期限,再加上新的處分期限,合并執行;如果新處分比原處分重,執行新處分。
從輕和減輕:從輕處分指在某一處分類型內縮短處分期限,有主動交代違紀行為、主動采取措施降低損失、檢舉他人重大違紀行為中某一項的,應當從輕處分;減輕處分指降低處分類型,必須是同時有主動交代違紀行為、主動采取措施降低損失的才減輕處分。
特殊情形:一是處分決定前,當事人已經被罷免、免職或者辭職的,只要還有公務員身份,處分照常給;但是已經辭去公職的就不用處分了。二是被判處刑罰的人,只能開除。三是在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就不再給予處分。但按規定如果應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雖然不予以處分,但工資待遇要相應減少和不再給予。四是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務員不得交流、不得辭職、不得退休、不得出境。視所從事工作與所調查事項有無關聯決定是否停止當事人當前崗位工作。
處分的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立案調查期間當事人有申辯的權力;處分決定要書面告知當事人,處分從處分決定做出之日算起,而非處分決定送達之日。
處分的效果:處分期內不得晉升職務、級別。警告期內不影響工資晉級;記過、記大過期限內工資不增也不降;降級和撤職要降低相應工資檔次;開除要與原單位脫離工資人事關系。
處分的撤銷和變更:處分不當的應予撤銷,恢復當事人原行政級別、工資檔次和相應的職務。應注意的是領導崗位可能不會是原崗位了,調整到相對應的適當崗位就好。處分種類有問題的,需要變更。
處分的解除:處分期結束,沒有新的處分,處分解除,書面通知當事人,但不等于一切復原,已經降級、撤職、開除的都不可恢復,只是沒有被開除的可以重新晉升職務、級別了。
問題7:普通人違法犯罪與公務員違法犯罪在處理上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