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1 08:01:56作者:佚名
報考師范教育方向的考生必須是有志于從事農村教育工作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往屆初中畢業生,不限年齡,均可報名參加中考。 各級中學招生部門和初中學校要嚴格把控中考報名,嚴格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嚴禁以任何理由錄取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業的學生。教育參加中考。 中考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0日至4月16日。 截止日期后不再進行額外報名。 報名時須繳納中考報名及考試費。 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位考生每科繳納報名費5元,考試費10元。 各縣(市、區)中學招生辦公室向各中學報名點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后,于4月22日前將報名費和考試費總額匯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有關規定向各考點撥付考試經費,用于命題寫作、試卷制作、監考、閱卷、錄取等各項支出。 (二)考試科目:思想品德、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體育。 考試科目:地理與生物、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 考試科目是否計入中考總成績,由各區、市自行確定。 考試形式:思想道德史綜合試卷(開卷考試); 物理和化學在同一領域要進行單獨的試卷考試。 體檢要求: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認真開展2016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的通知》(贛教辦函[2015]224號)規定。 測試要求:英語聽力測試持續20分鐘。 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將播放錄音光盤或磁帶。
聽力障礙考生憑聽力障礙證明或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專項鑒定證明,可以選擇免試英語聽力考試。 英語科目總成績按考生筆試成績×1.26計算,也可以選擇參加英語聽力考試。 如果兩者都選擇,則根據英語聽力考試成績計算總分。 數學科目允許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 帶入考場的科學計算器品牌、型號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在基礎教育階段推廣和規范使用科學計算器的通知》(贛交辦字[2006]62號)執行教育之中。 報考高中、高中職業教育的考生,分配統一考場; 報考普通教育的考生將被分配單獨的考場。 考試入場將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檢查,并將實施循環交叉監考。 (三)標定標識工作由各區、市組織實施。 報考師范大學定向考試考生的答卷,由區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統一評分、評分、打分。 (四)各類中學招生計劃、最低錄取控制線和錄取順序原則上以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高等職業技術中專、普通技工學校為主。普通中等學校、成人中專。 按順序入場。 一、師范院校招生情況 (一)師范院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編制印發;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和最低年級控制線由各區、市劃定,不得低于當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年級控制線; 招生工作由省、市、縣(區)招生部門聯合組織。 根據考生意愿,由各縣(市、區)從德、智、體、美等方面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 首選。
(二)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加強“本土化”鄉村教師培訓,單獨制定男性鄉村教師招生計劃,逐步優化鄉村教師性別結構。 各培訓機構要繼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完善課程方案,努力培養“厚基礎、寬素質、高素質、強能力”的“一專多能”鄉村教師。 (三)申請參加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相關工作的通知》(甘老師子發[2016]2號)江西中考網上報名,簽訂《農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各區、市負責建立網上報考紙質檔案,對擬報考資格進行聯合審核,并向社會公布。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經審核并公布無異議的錄取考生名單和《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然后辦理錄取手續。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一)確定普通高中(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計劃設區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教育資源情況制定。 生源情況,并報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區級市、縣(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各區市劃定了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成績控制線,按照考生喜好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區市要把優質普通高中統一招生計劃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分配給本地區初中學校。根據生源情況,統籌兼顧,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
(三)普通高中招生實行有限報名制度江西中考網上報名,各地招生部門要及時公布每批普通高中的報名截止時間。 已被錄取的考生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此類考生可以參加下一批普通高中招生,也可以選擇考入周邊地區的民辦普通高中。 各地招生部門需根據招生情況和實際注冊情況,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建立新生招生數據庫。 (四)考生原則上須返回居住地申請并被錄取。 關于考生跨省或區市報考、報名的具體辦法,各區市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五)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各普通高中必須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和收費標準招生。 不得違規招收超計劃、降低分數、超出收費標準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普通高中學校和學生注冊機關必須按照招生部門提供的錄取名單辦理高中新生注冊,對未注冊的學生不得建立學籍。 (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工作由設區的市教育局協調實施,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當年參加江西省中考并填寫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申請表的考生,由市教育局錄取。 縣(區)高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 招生學校也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教育局職業教育部門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三、高等職業院校、初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 (一)初中畢業生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編制印發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入學最低控制分數和最低年級控制線。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報考五年制高職教育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當年的中考。 (二)普通中專和成人中專實行自主招生、自主注冊。 其招生指導方案由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情況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自主確定。 學校開設的專業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三)初中三年級下學期自愿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中)的學生,初中學業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試院注冊錄取在中等職業學校。 初中畢業證書)由區市教育局職業教育部門注冊錄取,初中畢業證書由原學校頒發。 (四)普通中專招收當年參加中考的考生。 招收學校憑考生中考報名編號,在規定的招生批次內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報名、錄取手續。 (五)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招收應屆生或初中以上學歷免試學生。 招生學校負責核實學生學歷,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六)高中轉錄生招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政[2010]7號)精神,普通高中學生如需轉入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成人中專、非師范類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可憑學籍檔案直接轉入一年級班級。 二年級、三年級學生按學籍檔案在校學習兩年。 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生憑高中畢業證書原件考入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類成人中專。 學制為一年,不得參加“三校生”。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參照普通高中將學籍檔案轉入普通中專或不同專業的成人中專。 (七)各高等、中等職業院校嚴禁招收在外省注冊的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人員到一年制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以及招收兩年制高中轉錄師資培訓項目已停止。 (八)本科院校附屬中專自2016年起停止招收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農村教師定向培養五年制)將暫時保留); 高職院校將從2016年開始,退出初中開始的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需要三年左右的時間。 (九)2017年起,所有成人中專(含大學附屬成人中專)不再招生。 符合條件、舉辦獨立學校、符合設置標準的,可轉為普通中專,其他成人中專予以轉制和取消。 (10)根據教育部文件(師辦[2007]8號)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負責招收尚未升入高中的高中畢業生,提供中等職業教育。 同時舉辦高等職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高等職業院校。 招收尚未進入高等教育接受學歷教育的高中畢業生時,必須納入當地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統一培養和管理。 不得參加高職院校對口招生。 入學考試。 (十一)各地職業高中(職中)新生錄取信息須于10月2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廳職教辦公室。錄取信息作為錄取信息新生注冊信息的依據。 (五)關于藝體學校招生考試的錄取程序,原則上不要求考生參加專業附加考試或面試。 需要進行專業附加考試或者面試的,須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 ,由招生學校組織。
(六)優惠政策具體規定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的,加5分。 2、主要運動員參加省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與省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比賽,取得個人項目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加5分。 具體比賽項??目如下:省教育廳組織的體育比賽(2013年6月-2015年12月)——江西省中學生田徑比賽——江西省中學生排球比賽——中國中學生足球聯賽江西賽區比賽項目 - 江西省中學生籃球比賽 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聯合舉辦的一項體育賽事(2013年6月-2015年12月) - 江西省青少年田徑比賽(錦標賽) - 江西省青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乒乓球比賽(冠軍)——江西省青少年羽毛球比賽(冠軍)——江西省青少年網球比賽(冠軍)——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賽(冠軍)——江西省青少年舉重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國際摔跤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江西省傳統體育學校田徑比賽——江西省傳統體育學校乒乓球比賽——江西省傳統體育學校羽毛球比賽比賽 - 江西省傳統體育項目學校舉重比賽 - 江西省傳統體育項目學校籃球比賽 - 江西省傳統體育項目學校足球比賽。 享受上述項目優惠積分的考生須提供運動成績證明、訂單簿、成績簿等成績單原件。
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的學生運動員還必須提供參賽日程原件或者加蓋主辦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2015年12月31日以后舉行的體育比賽不再作為中考加分。 3、初中階段參加省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美術展覽并獲文學、美術、書畫、攝影一等獎的,加5分。 詳見江西省教育廳《關于江西省第六屆中小學生及少兒文藝演出獲獎的通知》(贛教體藝字[2015]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