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3 09:46:28作者:佚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要求
(一)具備2017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熱愛教育事業,愿意長期或終身從事教育工作。考生五官端正,身體無殘疾,口齒清楚,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二) ①.報考昆明市“兩區兩縣”定向免費師范生的考生,須在昆明市“兩區兩縣”(即東川區、湯店區、轎子山區、祿勸縣、尋甸縣)注冊報考。 ②.報考我校學前教育專業定向免費師范生的考生,須在昆明市五華區、安寧市、夷陵縣、石林縣、尋甸縣、東川區、祿勸縣、湯店區、轎子山區注冊報考。
(3)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四)高考結束后,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參加云南省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并在填報高考報名表時填寫昆明大學免費師范生報名申請表。未填寫高考報名申請表的,視為報名無效。考生填報報名表后,須到報名所在地縣(區)教育局(湯店、轎子山區考生到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免費師范生報名表》,由縣(區)教育局或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其報考免費師范生的資格條件。
二、招生原則
1、免費師范生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錄取批次為云南省本科提前招生批次。
(2)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專業的考生須達到云南省高考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須達到云南省高考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我校定向免費師范生錄取條件,我校將根據相關縣(區)定向招生計劃,按照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三)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且學業成績達到云南省二級學院控制線的,方可報考。我校招生時昆明學院分數線,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學業成績優先錄取。
(四)錄取時,對考生的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指南》和《云南省教師資格報考者體格檢查辦法》執行。
(五)我校錄取的免費師范生名單及《錄取通知書》由昆明大學郵寄至定點培養所在地縣(區)教育局,當地教育局組織錄取生及其擔保人簽訂《昆明市定點培養免費師范生入學協議書》后方可領取《錄取通知書》。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昆明大學留存的《昆明市定點培養免費師范生入學協議書》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如遇生源不足,需要追加申請的,在提前收集申請材料時,追加申請材料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收集免費師范生入學申請材料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入場條件
(一)免費、定向培養學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學習期限為四年。學習期間,如因違紀受到處分,或未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免費及相關定向培養、定向就業資格自動取消,所產生的學習費用由學生自理。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予以注冊昆明學院分數線,取得學籍;審核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四、畢業
(一)定向培養的免費師范生定向就業,采取“3+1”培養模式,即前三年在學校學習,最后一年在定向就業所在縣(區)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實習。學習期滿取得畢業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后,按協議規定經定向就業所在縣(區)政府認定合格,安排到定向就業所在縣(區)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并保證在所任教學校工作6年以上,鼓勵長期任教、終身任教。
(二)違約管理。定向就業的免費師范生在履行期間英語作文,不得與其他單位建立新的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否則視為違約。
5. 學費
學生在免費師范學習期間,免交學費、住宿費和教科書費,每月發放一定生活費,并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和我校設立的獎學金、助學金。
六、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昆明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任何在招生過程中產生的歧義和爭議均由昆明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