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9 14:28:11作者:佚名
民辦高校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舉辦的面向社會開放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其辦學層次分為專科和本科。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教育機構,作為國家實施義務教育的補充。國家對社會力量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實行辦學許可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向經批準的教育機構頒發辦學許可證。獨立學院與大學下屬的二級學院的重要區別是完全民辦。由于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性,其辦學經費不來源于國家補助,而是由學院的舉辦者通過各種方式籌措,在經費、學費等相關管理上也按民辦高校的方式進行管理。以上是兩者的區別; 過去幾年,很多人一直把獨立學院的性質定義為公立,或將其定義為公辦、民辦的“混合型”,但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即民辦高校包括獨立學院。
發展歷史
中國民辦高校已有30年歷史,在校學生人數已超過280萬人,截至2007年5月,全國擁有國家承認畢業證書的民辦高校共有295所。同時,民辦高校也不再是10、20年前的“三無”狀態(無經費、無師資、無校舍)中國民辦高校,而是越來越重視校園文化建設,提高教育質量。與公立大學相比中國民辦高校,民辦高校更注重自身特色,尊重學生的興趣愛好。
民辦高校首次成為2012年研究生招生的參與院校之一,北京城市學院等5所民辦高校通過教育部審批,正式取得招收研究生資格。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民辦高校首次獲得舉辦研究生教育的資格。此舉標志著民辦高校辦學資質進一步提升,打破了過去公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壟斷招收研究生的局面。
我國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有所不同,民辦高校一般由高校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或教委管理,公辦高校則由高校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級政府管理。
問題
現有民辦高等教育院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招生數量減少導致民辦高校生存壓力驟增。對于絕大多數民辦高校而言,學費收入是學校經費的主要或全部來源,充足的招生數量是其生存的基礎。21世紀初,我國高中畢業生數量呈下降趨勢,高校之間的生源競爭愈加激烈,民辦高校招生數量減少的問題凸顯,給其生存帶來巨大的壓力。
2、民辦高校人才培養投入不足。人才培養是高校的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但由于種種原因,民辦高校教學經費投入不足。不少民辦高校的辦學條件和教學培訓條件亟待補充更新。同時,學校領導和管理者對教學投入的精力不夠。
3、師資隊伍建設滯后成為制約民辦高校發展的瓶頸。多數民辦高校專職教師數量少,兼職教師比例高,少數民辦高校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師資隊伍,多數學校仍實行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聘任制,兼職教師占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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