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5 15:49:41作者:佚名
樂山師范學院學生成績評價及記錄辦法
根據教育部大學生司印發的《大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秾W分制實施方案》,現作如下修改對我校學生表現的評價和記錄方法。
1. 每門課程記錄一次學生的學業成績。當同一門課程分幾個學期教授并且每個學期都有考核時,每個學期將被視為一門課程。
2、每日考試課程綜合成績(包括作業、口試、日常測試)和期末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記錄。同時,根據教學計劃計算課程成績,計算并登記課程績點、學分、課程學分。
3、考試課程的作業、口試、每日小測驗、每日綜合成績均以百分制記錄。課程成績采用五級系統評分(優秀、良好、平均、通過、不及格)。同時,學生獲得的學分將被記錄在成績簿中。
4、考試課程成績原則上按照平時綜合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評定。必要時,各院系可對部分課程的轉換比例進行適當調整(考試成績不得低于50%)。課程成績折算比例由教師在教學工作計劃中提出,經系主任批準后實施。如果期末考試成績低于55分(不含55分),該課程將被視為不及格成績,不再與平時成績合并。
考試課程成績評價比例為普通成績30%--50%,期末考試70%--50%。
5、有下列情況的樂山師范學院怎么樣樂山師范學院怎么樣,教師應在成績單備注欄中分別注明“取消考試資格”、“缺席考試”、“作弊”字樣。
1、學生無故缺課超過課程學分1/4以上,或未提交作業超過3次(含3次)的,教務主任將與任課老師核實,經系主任批準,取消考核資格,并報教務處備案。
2、無故不參加考試或不交卷者,視為缺考,課程成績記為“零”。
3、考試作弊者,立即取消考試資格貝語網校,課程成績記為“零分”。
6、教師填寫成績冊時必須客觀、公正、準確、完整,不得隨意涂改成績。任何變更都必須得到系主任的批準,并且教師的姓名必須在變更上簽名。
教師擅自改變學生成績的,按照《樂山師范學院教學事故認定標準及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7、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各院系教務人員應及時將學生的各項成績填入《學生學業成績冊》或錄入《綜合教務管理系統》,方便學生上網查詢。查詢。
八、關于學分制實施方案中與等級轉換相關的幾個概念:
1. 制作人員
教學計劃中明確以學時數為主要依據。原則上,一個學期(按16周計)內每周1學分計為1學分。必要時可對各專業進行適當調整。
2. 課程績點
課程績點 = (n-50)/10 [n 為課程百分制分數。當n(即課程成績不及格)時,課程績點為0??荚囌n程不計算在內。 ]
3. 課程學分
課程學分=學分×課程學分
4.平均績點
(計算中應包含考試不及格課程,考試課程不計算在內。)
九、本辦法從2004級起執行,其他年級參照執行。
樂山師范學院教務處
2005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