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30 13:16:22作者:admin2
15年休產假,有晚育假;2016年休產假,取消晚育假;16年開始新政策,產假延長,具體等各地方政府出臺細則(有些地方如廣東已經確定有30天的延長假,15年開始休產假是無法享受的;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出臺的征求意見稿將原來條例修改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申請產假需要的資料有:申請書,結婚證,準生證,身份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有些單位還要求B超結果顯示胎兒周數的證明等等。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