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1 10:06:52作者:佚名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而被暫停參加普通本科招生考試且在暫停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報名方式、時間及報名費
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請各考生以省招生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為準。
報名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費每科40元。 省統考科目報名費在報名系統繳納,院校自辦科目報名費由招生院校收取。 我校自選科目繳費方式將另文通知。 報考我校專業(含日語、韓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法語、俄語、德語、葡萄牙語等8個小語種專業)的考生須加入“廣州外國語大學南國校考官方QQ群”(群號:22349351) 。 已成功報名(成功繳費)的考生如因個人原因放棄報名,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4年普通專升本考試共4門科目,其中公共課2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1門。 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論文滿分為100分; 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2024年廣東商學院錄取分數線,論文滿分為200分。 其中,非英語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公共課1門,附加專業課1門。 專業課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紙質滿分為100分。 兩門公共課是政治理論和英語,其中外語文學非英語專業公共課是政治理論。 2024年廣東省普通專升本學歷教育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程詳情,請參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系統。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考生考場席位統一安排和管理。 為適應網上閱卷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同級別專科至本科的要求編制確定。 詳細內容參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
(四)普通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月31日(星期日),具體通知以省招生辦公室下發的通知執行。 我校2024年招生專科至學士學位的日語、韓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法語、俄語、德語、葡萄牙語等8個小語種專業的專業課程和專業綜合課程由我校考核。 學校考試暫定于2024年4月13日,具體科目考核計劃請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或關注微信公眾號“廣州外國語大學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scbc12620)。 同時邀請已報名校考的考生加入“廣州外國語大學南國校考官方QQ群”(群號:22349351)。
招生批次及類別設置
2024年普通專科升本科招生分為早期批次、普通批次、建檔三個批次。 對需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教學專業提前批準。 總批次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個學科門類。 只有原報名批次的考生才能報考,普通批次錄取完畢后進行錄取。
每批次錄取順序為預科批次→普通批次→建檔批次。
標準化額外點護理政策
符合我省本科招生相關規定,并在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高教賽道、青春紅色夢想之旅、職業教育賽道)(以下簡稱“互聯網+”)獲獎者(“互聯網+”大賽)或在教育部等37個部門主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校大賽)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獎的考生(以下簡稱職業技能大賽)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辦,可在省級文化科目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相加。 具體規定如下:
(一)在“互聯網+”競賽全國賽中獲得金、銀牌(團體)、職業學校競賽、職業學校競賽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學生技能競賽,可報讀普通專科至本科課程的文化課程。 在省統一考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進行選拔,由各學院擇優錄取。
(二)“互聯網+”大賽全國大賽銅牌、省級大賽金獎(團體)、高職院校大賽二等獎、全國大賽二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的,可以報讀普通專科到本科的文化課程。 在省統一考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進行選拔,由各學院擇優錄取。
(三)在“互聯網+”競賽省級競賽中獲得銀牌、銅牌(團體)、職業院校競賽三等獎或全國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的高職院校(專科)學生參賽者可報讀其普通專科至本科學歷的文化課程。 在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進行選拔,由學院擇優錄取。
自愿填寫報告
2024年,考生需根據考試成績填寫申請表。
(一)自愿設置。
早期批次(職業教學資格專業)設立1個專科專業組,普通批次設立10個專科專業組,建檔批次設立5個專科專業組。 每個學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寫4個專業偏好和1個是否服從調整的選項。
(二)自愿填寫申請表。
考生只能根據所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學院的專業組和專業志愿者。 參加過省級專業綜合課統一考試或招生學校組織的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填寫提前核準和普核準。 以及該批次文件、卡片中符合要求的高校專業群體。 志愿服務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將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另行發布文件公布。
入場
(1)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確定三科總成績(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非英語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為1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課程(下同)和專業綜合課程。
(二)按照平行自愿提交的原則,符合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四科總成績和學校專業,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團體計劃。 即按照“成績第一,喜好跟隨”的原則和學校專業組規劃,按照考生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查找。 首先搜索排名最高的考生,然后根據考生填寫的學院專業組偏好進行逐一搜索。 檢索2024年廣東商學院錄取分數線,在考試科目組一致的前提下,按照院校專業組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選拔考生。 招生機構將按照招生規定從入選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不允許來自該機構各個專業組的錄取。 或調整。
(三)考生成績排名規則如下:
1、不同學科組(包括省統考學科組和大學自學學科組)分開,分別排名。
2、根據考生四科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 當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得分較高者優先。
若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則比較三科總分,以高者優先。
若三科總成績(不含加分)仍相同,則按以下原則排序:
第一順序是比較專業基礎課的成績,成績較高的優先。
第二個順序是比較公共課政治理論科目的成績,分數高的優先。
第三,除外語、文學類非英語專業外,比較公共課英語科目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對于非英語專業外語文學專業,比較專業課成績,優先考慮成績較高的學生。
第四個順序是比較專業綜合課的成績,分數高的優先。
第五順序,單科成績相同的學生同時提交。
添加三科總分排名,排名規則同上。
(四)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推薦錄取世界技能大賽優勝者的通知》(教辦〔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申請條件的高職院校,可錄取參加世界技能大賽 在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隊選手,可保送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申請普通本科大學。 考生向相關院校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推薦生資格。 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學院按規定予以公告,并向省招生辦公室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五)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省按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下簡稱原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檔考生招生計劃家庭),實行分開計劃、分開招生。
(六)志愿者征集。 我校除校考專業外的其他專業,因在線生數不足、考生不符合重大調整等原因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將參加省組織的志愿者征集考試機構。 征集志愿者時,按照統考三科總成績提出申請。 我校日語、韓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法語、俄語、德語、葡萄牙語等8個專業不參與志愿者征集。
(七)候選人資格審查。 各招生機構須按照省招生辦公室的要求,協助考生報名資格審核。 各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做好考生報考資格和上傳材料的審核工作。 審核過程中,招生學校工作人員不負責任、未履行職責、允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的,將追究學校相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批評將在全省教育系統內傳播。
(八)省招生辦公室負責制作普通專科或本科新生錄取名冊,并加蓋“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招生專用章”和領導簽名(電子簽名)。 各高校根據省招生辦審核備案的新生錄取名冊印制錄取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或授權簽發),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 學校在錄取通知書上加蓋學校印章,并連同相關入學注冊須知直接寄給被錄取的考生。
普通高校專科至本科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須審核新生大專學歷等注冊材料。 審核不合格者,不得進行電子學籍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學生報到入學后三個月內,招生機構應當對學生的身份、必備學歷、身心健康等入學資格進行重新審核。 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籍。
(二)新生入學后的體檢和復試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教[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體檢中乙肝項目的通知》《關于檢測相關問題的通知》(教司〔2010〕2號)教育部《關于明確肝功能異常慢性肝炎患者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部函[2010]22號)要求貫徹執行,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升學為學士學位的普通專科學生為國家宣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學習。 學校可以通過轉班、設立獨立班級等方式對普通專科學生進行教育教學,并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普通專科轉本科學生畢業時,畢業證書上注明“我校XX專業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時間填寫階段并頒發文憑。
普通高校畢業就業
普通專科畢業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取得相應學分,德智體體檢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范,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要求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科畢業升為學士學位后的就業方式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其他事項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聯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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