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6 11:13:48作者:佚名
吉林省高三學生家長注意啦!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4年本科招生簡章出爐啦!該學院是吉林省招生比較好的院校,錄取分數線也不低,快來了解一下吧!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成立于2003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廈門大學和廈門嘉庚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聯合舉辦、按新機制、新模式運行的獨立學院。
嘉庚學院現有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13個學院,在校本科生近1.9萬人,研究生90人(與廈門大學聯合培養)。
吉林省招生錄取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雖然是一所民辦獨立學院2024年吉林省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但是其在吉林省招生專業都是很好的專業,錄取分數線已經超越了公立本科院校。
面向吉林省招生的專業有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車輛工程、物聯網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日語、環境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學、智能科學與工程、電子商務、工商管理、機電工程等。
好的專業還是以計算機、軟件為主。
2023年吉林省錄取分數線
2023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排名
2024 年普通本科招生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更好地推進普通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國標代碼:13469),簡稱嘉庚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廈門大學和廈門嘉庚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獨立學院,按新機制、新模式辦學,實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嘉庚學院位于廈門灣南岸的廈門大學漳州校區內。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嘉庚學院成立由學校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條
嘉庚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管理作用。
第五
嘉庚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學校特色
第六條
名牌大學是嘉庚學院發展的質量保障,廈門大學在教學資源等方面共享,滿足了嘉庚學院高水平發展的需求。自2014年起,嘉庚學院與廈門大學研究生院聯合培養碩士生,目前在校聯合培養碩士生90名。
第七條
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的教學體系。嘉庚學院遵循“教學科研齊頭并進、卓有成效教學”的發展思路,強調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基于上述思路,學校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制定和修訂:創新實踐教學理念,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增加實踐教學活動比重,人文社科專業不低于總學分的25%,藝術類專業不低于總學分的40%,理工科專業不低于總學分的35%;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最大的選擇空間。 選修課學分占總學分比例不低于40%,專業課學分占總學分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創新創業課程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實踐活動,學生參與學術科研、學科競賽、社會實踐、創業實踐等創新創業活動納入學分管理。此外,學校還通過舉辦實踐教學周、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平臺和校內實訓基地建設、鼓勵創新實踐教學形式、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舉措,注重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提高教師科研能力,增強教師服務地方經濟和企業的能力。
第八
實現創新創業教育全覆蓋。嘉庚學院自建校以來,始終高度重視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學校以創新創業大賽為抓手,以打造“雙創”環境為立足點,以推動成果轉化為先導,以提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根本目標2024年吉林省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形成了鮮明的工作特色:堅持一個中心(以學生為中心)、搭建兩個平臺(“校企”和“校地”平臺)、構建立體體系(“意識培育”為基礎、“選種育人”為路徑、“協同共育”為特色)、開辟四個通道(教學、大賽、校企合作平臺、校友四個通道)、培育五種能力(“創意、創新、創造、卓越、創業”能力)。
第九條
大力推進國際合作。嘉庚學院自成立以來,已與英國、美國、日本、西班牙、荷蘭等國家和地區的25所大學開展校際交流與合作,通過深入專業合作,搭建起適應學生跨境學習需求的人才培養合作平臺,形成“2+2”“3+1”“3+1+1”“4+1”等多種合作模式,并開展一學期交換、冬夏令營等,為學生提供多樣化選擇。每年數百名畢業生進入海外高校深造,近70%的學生前往《泰晤士報》排名前200的世界名校繼續深造。
第十條
雙語教學的樣板——國際班。2007年1月,嘉庚學院開設國際班,選拔國際商學院、管理學院、會計金融學院的新生。國際班推行純英語環境下的專業教學,培養真正的雙語人才。
第十一條
倡導體育俱樂部制度,提倡“快樂運動”。2008年2月,嘉庚學院在全校范圍內實行體育俱樂部制度,學生可以自行選擇運動項目、運動時間、教練等。學校希望通過這種教學模式的推行,培養學生對某項運動的長期興趣,幫助學生樹立“終身運動”的意識。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條
嘉庚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2024年,嘉庚學院計劃面向全國招生,招收51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修業年限為4至5年(具體以招生計劃公布為準)。招生過程中,如遇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均衡的情況,嘉庚學院可在生源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協調下,對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章 招生原則
第十四條
嘉庚學院根據生源省(區、市)立項規定及報考我校生源地情況確定轉學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立項的省(區、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以內;實行非平行志愿立項的省(區、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內蒙古除外)。
第十五條
普通錄取方面,除內蒙古及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專業(類別)+學院”模式備案的省份外,各省(區、市)均采用“分數優先”、“所有專業調整考生優先順序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偏好的考生)”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不計分差。考生所填專業未被全部錄取,如服從專業調整,將根據其分數等情況,調整至未填專業相關專業。其中,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學院+專業組”模式備案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學院專業組內進行調整。高考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專業偏好且不服從調整的,將被拒絕錄取。如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按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嘉庚學院在內蒙古地區按“1:1招生計劃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原則招收普通類學生,具體志愿報名及錄取規則請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第十七條
在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嘉庚學院普通類招生實行“專業(類別)+學院”模式或“學院+專業群”模式,考生可向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查詢志愿填報及錄取細則。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選修科目應符合嘉庚學院招生專業的選修科目要求。在“學院+專業群”模式招生的省份,在調整考生專業時,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檔案信息。
第十八條
嘉庚學院面向全國招收非師范教育藝術專業學生。
音樂學專業只招收鋼琴、聲樂專業考生,音樂表演專業招收聲樂、器樂專業考生。其中器樂專業包括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小號、長號、大號、次中音號、圓號、長笛、單簧管、薩克斯、定音鼓、馬林巴、小鼓、手風琴、雙鍵盤電子琴、爵士鼓、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排鼓、低音鼓。音樂表演專業考生如不屬于上述招生專業,入學后須服從學校安排轉入同類專業或課程。請考生認真填寫申請表。
舞蹈表演專業不招收體育舞蹈、健美操專業考生。
嘉庚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隨心所欲”原則,在考生高考成績和省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相應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比例將考生高考成績和省專業統考成績折算為綜合分數,由高分向低分錄取。綜合分數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數折算規定。
第十九條
嘉庚學院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需通過。體檢要求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招生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招生就業權益的通知》執行。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色盲者不宜報考藝術設計類專業。
第二十一條
除英語專業要求高考英語作為外語科目外,其他專業沒有外語限制,嘉庚學院除英語、日語外還開設公共外語課程。
第二十二條
關于同專業錄取原則,嘉庚學院各省(區、市)實行同分數排序規則。如無相關規定,若考生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普通專業,錄取分數線較高者(包括平行志愿特征分數線或分數線相同的排名);若錄取分數線相同,則優先錄取原高考分數線較高的考生;若原高考分數線相同,原則上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修科目)的順序從高到低排序(注:“3+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綜合”科目先看選修科目最高分,再看第二高分;“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歷史分數線,再看選修科目最高分)。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根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測評檔案信息擇優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按照2022年福建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收費標準(閩發改價格函[2022]355號)收取費用。2024年秋季入學新生學費標準如下:
各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21000元人民幣。
各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23000元人民幣: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資源與環境科學。
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第二十四條
住宿費為四人間每人每學年1380元(私人浴室)或1150元(非私人浴室)。
第二十五條
以上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二十六條
退還辦法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民發改府價(2019)394號)執行。
第七章 獎勵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嘉庚學院獎學金制度完善,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學生信用貸款、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特困補助、勤工助學等各類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此外,愛心企業、校友設立了“小旅”志善獎學金、凌翔自強之星獎學金、英荷獎學金、“大文”勵志獎學金等社會獎學金,獎勵各方面優秀學生。
第八章 畢業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八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并以電子方式登記;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 僱傭
第二十九條
嘉庚學院始終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多形式、多主題開展就業指導與服務,形成了就業、創業、國內升學、出國留學等多元化就業格局。學校持續推進拓展就業平臺、暢通就業渠道、幫扶重點群體、扎實就業服務、細化就業指導,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就業工作機制,堅持以高質量就業為核心,形成“立體育人”(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就業工作體系,歷屆畢業生受到了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審查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錄取要求或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嘉庚學院紀檢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招生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6288720。
第三十二條
嘉庚學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招生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盈利性培訓活動。對任何以嘉庚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組織或個人,嘉庚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如與主管部門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嘉庚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