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2 15:20:18作者:佚名
闡明:
1、表中“近三年平均分”計算結果若非整數,尾部四舍五入。
2、廣東廣雅中學(花都校區)2020年最低錄取分數線采用廣東廣雅中學(本部校區)最低錄取控制線,廣州置信中學(天河校區)采用廣州置信中學2020年最低錄取控制線。 2020年、2021年(致新路校區)招生最低控制線,廣州市花都區匡偉宇紀念中學(雅正校區)采用廣州市花都區匡偉宇紀念中學(校本部)2020年、2021年招生最低控制線; 廣州鐵一中學(白云校區)2020年、2021年采用廣州鐵一中學(越秀校區)和廣州鐵一中學(番禺校區)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平均分; 2020年、2021年廣州市第五中學(金碧校區)2020年、2021年廣州南五中學(嶺南畫派紀念校區)采用原廣州嶺南畫派紀念中學最低錄取分數線; 培英中學(白云新城校區)、廣州培英中學(河東校區)采用原廣州培英中學最低錄取分數線; 廣州市第六十五中學(江高校區)、廣州市第六十五中學(同德校區)采用原廣州市第六十五中學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3、第一批統一招生計劃是指提前2020年統一招生計劃和2021年、2022年第三、四批計劃。如學校2020年未提前招生的,學校當年招生情況按獨立招生除外。 按第一批注冊學生錄取最低分數計算; 2021年、2022年未注冊第三批學生的廣東錄取分數線廣東錄取分數線英語作文,按學校第四批注冊學生錄取最低分數線計算。
4、學校招收未在第一批統一招生最低控制線以內的注冊學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以該校當年第一批統一招生最低控制線為準。
5、學校名額分配和招生最低控制線低于本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的,按2023年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執行。
6、廣州外國語學校作為特殊外國語學校,不納入名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