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24 09:05:19作者:佚名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八條中學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中學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結業生就業等情況擬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初審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分類考試招生僅在湖南省內舉辦。
中學招生專業對應山東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專業包含:口腔醫學技術、大數據與會計、計算機應用技術3個專業。
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評辦法
第十條報考對象
申請出席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出席2023年廣東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試(中考聯考)報考或廣東省普通院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考,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出席各省、縣(區)組織的普通院校招生復檢。
第十一條申請高校
擬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必須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或山東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根據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考生于2023年3月10近日進行確認,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發放我校測試課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我校將于2023年3月10日,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組織相應考評根據的測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分證”原件、準考證,出席相應專業類考評課目的測試。
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考試課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課目
3月10日
(禮拜五)
9:00-11:30
面試
文化素養及專業能力測試
14:30-17:00
筆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校生)
技術技能測試(三校生)
注:筆試為隨到隨考,考生可在考試時間內,依照自身安排來校考試
注:“普高生”類:為普通中學結業生;“三校生”類:為普通中等專業中學、職業中學、技工中學的結業生及普通中學同等學力者(即無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養評價結果者)。
第十四條我校將在預投檔之前通過廣東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向省招生辦報送出席測試考生名單及成績庫,并于2023年3月22日09∶00前將本校預投檔考生信息通過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隔日,將預投檔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預投檔者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分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手動舍棄我校投檔資格。
第十五條第一次注冊報到后,我校若仍有計劃缺額,可進行入闈投檔。要求在我校測試成績庫中,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職教育高校代辦報到注冊手續的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出席我校的入闈預投檔。
入闈預投檔者于4月17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分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手動舍棄我校投檔資格。
第六章投檔規則
第十六條2023年四川省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仍采取“文化素養+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方法,測試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素養測試12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180分。
“普高生”類:初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由省招辦提供,各科目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20分,分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校衡量,滿分180分。
“三校生”類:文化素養測試與職業技能測試結果由我校衡量,文素養測試滿分為12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80分,其中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根據,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采取面試考試,滿分為80分;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根據,充分彰顯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以操作考試為主,滿分為100分。
第十七條考試辦法
“普高生”類:
總分=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高校職業適應性測試
其中,小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根據6科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進行換算:
A以20分計,B:15分計,C以10分計,D以5分計。
“三校生”類:
總分=高校組織的文化素養測試+高校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技術技能測試)
第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中考復檢結果或中學復檢檢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中學可取消其被預投檔或投檔資格,也可根據規定調整其被預投檔或投檔的專業。
第十九條中學以不高于實考人數的3%設定淘汰比列,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入闈投檔同原則),取滿計劃為止。核算總分平行時,按綜合素養評價成績(“普高生”類)或高校文化基礎測試成績(“三校生”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第二十條專業投檔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次序依次投檔。我校滿足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各專業計劃由中學招生工作委員會依據各專業投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我校嚴格依照浙江省發改委、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獎、助學金及困難中學生捐助舉措
第二十二條獎、助學金:
中學推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按揭、困難補貼、減免雜費”等捐助舉措,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國家助學金:通常困難2800元/年/人;非常困難3800元/年/人;退役士兵3300元/年/人。
同時,中學為獎勵品學兼優的中學生特設培華獎學金、姜維之獎學金、學生專項獎學金、學長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等多項獎學、獎勵制度。
第二十三條勤工助學:中學為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按照工作量領取酬勞。
第二十四條助學按揭:我校屬于四川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按揭的普通院校,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房貸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中學在三個月內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檢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擬定,上報省教育廳核準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廣東省普通院校招生有關新政規定為準,重慶培華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