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17:35:38作者:佚名
關于上海2023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滬高考〔2023〕1號
各區(qū)財政局、各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國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匯考[2022]3號),202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考試現(xiàn)將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上海考區(qū)報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務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有相應的專業(yè)會計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在本市有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內),或近2年(即2021年6月至2021年6月)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2023年5月),或者登記時本市社保處于正常繳納狀態(tài)。
5、已完成本市會計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至少4年。
3、具有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等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三)本通知所稱學歷或者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者學位。
(四)本通知提及的相關會計工作年度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利用課余時間勤工儉學的學生,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工作年限為取得所需學歷前后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全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tǒng)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會計人員歷年繼續(xù)教育信息)是判斷報考人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據(jù)。
(五)符合報名條件并在本市合法就業(yè)、就讀的港澳臺居民,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六)根據(jù)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境外人員參加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區(qū)》(滬人社條例[2019]40號),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以下簡稱新片區(qū))合法就業(yè)且符合登記條件的境外人員有條件的經新區(qū)管委會審核后即可登記會計。 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上述第(五)、(六)項人員,必須符合本通知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或者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曾從事會計工作,需提供證明、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
2. 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 考試大綱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采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申請人在報名時可自愿訂購。
四、考試時間及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將于2023年9月9日至10日舉行,共2批次。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165分鐘貝語網校,《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120分鐘。
2、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日程
1. 報名時間
第一期報名時間:2023年6月26日10:00開始,6月30日24:00結束; 第二階段報名時間:2023年7月6日10:00開始,7月10日12:00結束。
考試報名和繳費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下同)進行。 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10日12:002023年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18:00。
2.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9月1日10:00至2023年9月6日24:00,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如果您尚未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您將無法參加考試。
三、成績公布時間
2023年10月31日前,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將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
5. 申請費
經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申請中級會計資格的,應繳納申請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40元。 報名費、考試費均通過“上海市網上公共支付平臺”在線支付。
繳費成功后,申請人可在繳費期間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tǒng)中開具、下載、打印《上海市非稅收入普通發(fā)票(電子式)》。 注冊完成后,票據(jù)打印功能將同時關閉。 請及時打印門票。
6. 證書領取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合格,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領取證書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yè)道德教育和會計誠信體系建設,以不正當手段提交虛假信息、偽造注冊材料等取得考試資格以及違紀違法的;考試期間違反規(guī)定的2023年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根據(jù)《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取消審核結果,記入審核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對失信行為向社會通報。 將會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負責。
(二)為嚴格考試紀律,國家會計考試辦公室和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在考試結束后利用技術手段,組織專家對相同答卷進行篩選和評判。 被認為答卷相同的,將按規(guī)定給予無效成績,對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追加處分。
(三)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區(qū)境外人員須于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向新區(qū)管委會提出資格審核申請,審核通過后,7月起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6月至7月10日完成報名。 具體審核要求請咨詢新區(qū)管委會(電話:-8012)。
特此通知。
附:報名咨詢電話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海考區(qū)辦公室
2023 年 4 月 20 日
附錄
報名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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